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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出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三变”改革配股监管办法》

2018-05-22 09: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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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农村“三变”改革工作,推动农村“三变”改革工作进程,监管财政扶贫资金不流失,白河县创新举措制定出台《白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三变”改革配股监管办法》,为解决扶贫资金安全、壮大集体经济、带动贫困户增收、推进市场主体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该《办法》所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包括中、省、市、县四级财政预算安排由扶贫部门管理使用的发展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壮大产业、利益联结、促推脱贫”的原则,在不改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直接注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量化折股,作为股权投入经营主体。《办法》规定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量化配股经营主体的选择标准,明确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折股配股扶持对象为村集体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规范了量化配股的工作流程,强化了股权管理。同时要求在签订合作协议时,确定股权退出机制,明确股权退出情形。《办法》将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三变”改革配股提供监管依据,有助于夯实监管责任,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三变”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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