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反映了方方面面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认真对待和办理代表建议是政府和“两院”工作的重要职责。为了切实避免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出现的文来文去、虚功多、时效少这一现象,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和实效,石泉县人大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中,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工作实践中认真总结经验,改进办法,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提升建议质量上抓住一个“实”
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是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呼声的集中反映,是政府部门了解民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代表建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群众意愿的真实表达和建议办理的有效落实。石泉县人大针对换届以后新任人大代表文化底子薄、政策理论浅、履职热情低等现实因素,不断强化教育引导,帮助代表逐渐提升写出高质量的建议的本领。一是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坚持每次人代会召开前组织代表开展集中培训学习,及时为代表“充电”,帮助代表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心工作,了解人大工作相关知识,熟悉撰写代表建议的格式、内容和文字要求,提高代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积极性,为代表写好建议打好基础;二是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各代表小组每季度最少组织代表参加一次视察、调研、检查等活动,通过履职实践,全面了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重大事项和实际问题,为写出高质量的建议提供好的题材,力促代表建议的站位更高、立意更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力争打造出更多的“精品建议”;三是搭建履职平台。以全县46个代表工作室为载体,建立完善了代表联系接待选民群众、代表轮班值班、代表集中学习等制度,达到接待选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通过接待走访联系选民、广泛倾听基层群众的诉求和呼声,了解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等问题,及时收集民情民意,为代表提出建议掌握第一手材料;四是健全制度机制。出台了《石泉县“十佳人民满意人大代表”评选办法》,明确把提出较高质量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评选优秀代表的基本标准,进一步激发代表写好建议的热情。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二次会议上,代表们热情高涨,共提出代表建议311件,建议数量之多,质量之高,前所未有,创历史之最。如:所提出的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池迎公路拓宽改造,鎏金蚕遗址展览馆,印象汉江旅游、云雾山镇旅游开发、石宁高速建设、二水源地保护等一批代表建议,均被县政府采纳并付诸实施,成效显著,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在办理建议工作上突出一个“新”
代表提出的建议是人民的愿望和期盼,凝聚了代表的智慧和汗水,办理好代表建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两院”的法定职责和使命。石泉县人大不断在建议办理工作上探索新路径,寻找新方法,力求新突破。一是建立办理代表建议长效机制。县委出台了《石泉县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则》和《石泉县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流程》,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各承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项目,按照《石泉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分标准》进行考评奖惩;二是确保协调到位。要求各承办单位要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把办理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承办人员具体做”的办理责任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地落实,顺利推进;三是探索工作新方法。通过探索创新,精心策划,成功举办了首届“石泉县人大代表电视网络问政会”,近百名代表到场向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提问,问题尖锐,一针见血,直截了当,充满“辣味”,通过代表问政及时回应了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特别是现场解答了关于县蚕桑产业发展、烟草生产销售、合作医疗款征收政策及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获得了良好的群众反响和社会效果。目前,已制定出台了《石泉县人大代表电视网络问政暂行办法》;四是突出重点建议办理。坚持每年从人代会代表建议中精选出紧贴中心、服务大局,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且当年或短期内能够解决的建议作为重点,交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重点督办,适时督查办理进度和办理质量,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建议办理成效;五是尝试两次评价机制。探索尝试“两次评价”工作机制,第一次由代表对建议答复函进行评价,第二次由代表对建议答复函中承诺的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如代表对答复函不满意,需要将回执反馈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由人代工委视情况转交有关部门并督促重新答复。如答复函中承诺的事项未得到落实,代表不满意,则由人代工委联合县委、政府督查室集中对办理单位进行督查,查明原因,督促办理单位尽快整改落实,直到建议得到解决,代表满意为止。
在解决实际问题上落实一个“好”
石泉县人大在督查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上,坚决杜绝文来文往,办理工作形式虚化现象,推动办理工作由‘文字答复型’向‘问题解决型’转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一是坚持目标管理。明确建议办理工作要坚持四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即:规范答复率、走访见面率、按时办结率、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百分之百,要作为一项制度来执行,作为一个硬杠杠来衡量;二是强化督办力度。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建议办理督查工作,分管领导带队负责具体实施,不定期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督查活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代表座谈等方式对办理件数较多的承办单位进行集中督查,督查工作中,各单位的对口分管副县长均亲临会场面对面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解释答复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调研、发督办通知等方式,及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展情况,以“解决问题和代表满意”为最终目标,达不到这一目标的,启动询问或质询程序;三是适时专题听取和审议政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代表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听取承办单位对每件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汇报,对办理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或能办不办、只承诺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启动进一步监督程序;四是深化对办理代表建议的认识,增强“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和承办人对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特别在落实办理的结果时,坚决杜绝简单地文件上的回复,由“文来文往、书面答复”努力向“人来人往、深入沟通”转变,通过代表与承办单位面对面、现场办公,跟踪落实、反馈、再办理、再反馈、再落实,直到问题切实解决,直到代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