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首 页>中共安康市委政策研究室>政策聚焦>政策法规 > 正文内容

中共安康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工作的决定

2005-11-15 16:01 来源:
字体大小:【

中 共 安 康 市 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工作的决定

安发[2005]2号

(2005年1月6日中共安康市委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乡镇执政能力建设,着力提高乡镇工作水平,加快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工作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乡镇工作的重要性
    乡镇是国家政权的基石,乡镇工作是党和政府在农村工作的基础,乡镇干部承担着组织领导农村经济建设、推进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历史重任。我市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市,农民为主体,农业占大头,农村是重点,在大力推进“药水游”三大产业建设,实现由滞后发展走向全面振兴、由稳定温饱走向全面小康的艰巨任务面前,乡镇工作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和部署能不能在基层落实,深刻影响着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进程。强化乡镇职能、改进乡镇工作、提高乡镇党委和政府执政能力,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是加快安康发展的需要,是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需要。    
     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历史进程中,全市乡镇党委、政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立足基层,面向农村,服务群众,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推进安康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广大乡镇干部深入一线,扎实工作,为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付出了辛勤劳动和聪明才智。实践表明,全市乡镇工作是卓有成效的,乡镇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形势的变化和税收改革的深入,乡镇工作也出现了很多不适应的问题。乡镇工作的领导方式、执政形式和工作机制滞后于形势的发展,机构设置不科学、权责不统一、富余人员多的问题比较突出;农村一些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解决复杂矛盾和推进农村发展的本领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一些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和凝聚力,少数乡镇干部综合素质不高,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方法简单粗糙,脱离群众和伤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削弱了乡镇职能作用的发挥,影响了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阻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强乡镇工作是形势发展的要求、是人民群众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快安康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乡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重视乡镇工作,更好发挥乡镇作用,更快推进农村发展。
    二、加强和改进乡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加强和改进乡镇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转变乡镇职能、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关键,以完善乡镇运行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基础,认真解决乡镇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乡镇干部的能力和水平,使乡镇党委、政府更好地担负起组织领导新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重任,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乡镇工作的目标要求是:
     ——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按照推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增强乡镇领导经济发展的能力、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预防化解矛盾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高度重视和全力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组织引导农村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促进农村社会进步。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促农村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安定团结。
    ——建好农村干部队伍。根据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整组织设置,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乡镇工作的整体效能,建立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
    三、新时期乡镇工作的主要职能和任务
    认真履行《宪法》、《地方组织法》、党章等法律法规赋予乡镇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政府的职能作用,努力做到发展一方经济、稳定一方社会、服务一方群众。要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明确乡镇的工作职能和主要任务:
    要把加快农村发展作为乡镇工作的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财政增长作为乡镇工作的主题,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要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规划,突出发展重点。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乡镇工作的第一责任。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依法管理农村社会事务,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治安防范和事故预防,完善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处理预案,加强信访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综合作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等各项事业,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促进农村全面进步。
    要把提供公共服务作为乡镇工作的重要职能。乡镇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当前主要是提供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建设中政策、资金、科技、信息、销售、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建立健全各类服务体系,发展新的合作经济组织。抓好群众医疗保险、社会养老和各类维权工作,关心和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转变乡镇职能
    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形势,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深化乡镇运行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乡镇工作水平。通过改革和调整,把乡镇的工作重心转到主要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抓产业、抓服务上来,把工作职责定位到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服务农民上来。
    优化和精简乡镇机构设置,党政管理机构要精简,一般事务性机构要裁减,为农民群众和产业发展服务的机构要强化,逐步构建以党政事务管理机构为骨干、以综合服务机构为主体的“设置科学、运转协调、高效务实”的乡镇工作运行机制。各县区委、政府要按照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对现有机构进行一次清理,该合并的要予以合并,该精简的要坚决精简,该加强的要着力加强。市、县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乡镇对口设置机构,不得干预乡镇的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的调整分流。
    理顺乡镇机构管理体制,除中、省有明文规定外,市、县区各级各部门一律不得随意上划乡镇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权限。农技、畜牧、林业、水利等涉农站所和财政、计生等机构,统一归属乡镇管理,健全乡镇职能,县区业务主管部门主要是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公安、工商、税务、土管等经济监督和执法机构,应在工作上接受乡镇党委和政府的协调、监督,人员考核、任免、奖惩等应征求和尊重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化管理,接受乡镇党委领导。
    严格控制乡镇工作人员增长,乡镇行政人员和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人员,按2002年机构改革核定的编制从严控制。各县区要大胆创新干部管理机制,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和聘任制,积极探索多形式、多渠道分流乡镇工作人员的方式方法。鼓励乡镇干部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领)办私营企业或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鼓励乡镇工作人员参加跨地区、跨行业的人才招聘,自主谋求新的发展。鼓励乡镇工作人员到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和社区任职。支持乡镇工作人员离职进修学习。支持乡镇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谋职锻炼。允许乡镇工作人员辞去公职,按规定标准发放辞职补偿费。允许乡镇工作人员提前离岗休养,到龄后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乡镇干部分流后,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改革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按照农村税费改革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要求,以调动县乡两级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为目标,以理顺县乡收入征管体制、增强乡镇政权运转能力为重点,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收支管理为手段,积极改革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乡镇财政的支持力度,切实做到财力下移、缺口上移,充分调动乡镇抓财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积极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管理体制。在合理确定县乡财政收支项目、划分固定或分享收入税种、核实乡镇收支基数的基础上,逐步调整现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在县区范围内对乡镇财政实行统一预算编制、收入集中管理、会计实行委派的管理办法,努力从源头上保证乡镇工作正常运转和遏制支出的不断膨胀。
巩固完善“村帐乡管村用”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村财乡管、规范运行机制,实行分村建帐、分村核算,严禁乡镇领导代村行使收支审签手续,严禁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村组帐户上提取现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村级集体资金。建立民主理财制度,定期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建立促进乡镇财政稳定增收的机制。大力抓好财源建设,夯实乡镇财政增收基础。积极应对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给乡镇财政收入带来的影响,重点扶持具有市场优势的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加大重点财源、重点税种的征管力度,努力挖掘征收潜力,切实做好零散税种的征收工作。乡镇体制内超收部分,全部留归乡镇。对于体制内非政策性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不能足额完成收入任务的,要相应扣减乡镇公用和专项经费预算。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不允许超支和透支财政。县区财政在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支出预算中,要以保证乡镇基本运转为原则,按照基数加奖励的办法核定乡镇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严格实行乡镇和村级债务“零增长”制度。按照摸清底子、严禁新债、明确责任、逐步化解的要求,乡镇和村级一律不得出现新的债务。违者严肃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积极开展乡村债务的清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清偿方案,通过盘活闲置资产、清理债权债务、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等多种途径,逐步化解乡村债务。对消化债务有成效的乡镇,县区按消化数量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乡镇搞项目建设必须量入为出、量财办事,坚决禁止安排任何没有财力保障的建设项目。建立对乡镇主要领导、项目经办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
    六、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乡镇工作,根本在班子,关键在干部。要按照建设“五个好”乡镇党委的要求,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切实抓好乡镇领导班子建设,重点选配好党政领导班子正职,努力把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带领群众推进发展的坚强核心。要理顺乡镇工作领导体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委全面领导、政府依法行政、人大依法监督的职能作用。要减少乡镇领导职数,推行领导干部交叉任职,乡镇党政领导职数一般控制在4至5名,大镇可增配1至2名,提倡乡镇党政副职领导兼任站所负责人。要稳定乡镇领导班子,原则上领导班子成员在一个乡镇工作要五年以上,届内尽量不作调整。
    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创建“五个好”村党支部的要求,配好村党支部书记,依法选强村委会主任。要抓好后进村整建工作,以乡镇为单位每年集中一段时间对村级班子进行一次整顿提高。要结合实际适当撤并村组,实行村组干部交叉兼职,精简村级干部职数,提高村干部待遇。对一时没有合适村支部书记人选的由乡镇党员干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提倡从农村致富能手中培养发展党员,从党员致富带头人中推选村干部,努力提高村干部的工作能力。按照统一部署,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  加大继续教育、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高乡镇干部素质。认真抓好乡镇干部政策法律、农业科技和市场经济等知识的学习培训。推行乡镇干部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认证制度。各县区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把乡镇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纳入规划,力争每3年对乡镇干部轮训一遍。要建立健全乡镇干部交流制度,推进乡镇干部在乡镇之间、乡镇与县区党政部门之间的合理流动。要坚持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领导干部的制度,把基层工作经历作为提拔干部的重要条件,注重从乡镇优秀党政正职中选拔县级领导干部。在各县区的综合工作考核中,连续三年均位居前三名的乡镇,对其主要领导优先予以提拔使用。县级部门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时,优先从乡镇领导干部中选调。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现缺额时,一般从乡镇干部中公开择优招录。
    七、改进乡镇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
    大力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精神,积极研究和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探索和实践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思路和新途径,实现乡镇工作由行政推动型向服务指导型转变,由催种催收向产业化经营转变,由侧重具体事务向注重人的素质提高转变。                  
    坚持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规范乡镇行政行为,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提高乡镇干部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自主权,更多地运用经济、法律、民主和教育的手段,有针对性地采用宣传政策、说服教育、示范引导等以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方法推动农村工作。乡镇职能转变进程中,对一些不宜由政府承担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逐步交由群众或社会团体组织实施。通过培育产业大户,成立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协会,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等方式,逐步让龙头企业、产业大户、协会组织担当主角,使乡镇工作从大量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各乡镇要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产业服务队、支部加协会、干部创(领)办企业等新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乡镇工作效能。
    切实抓好乡镇工作作风建设。乡镇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把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与农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和“三苦”作风,坚持说实话、办实事、鼓实劲、求实效,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乡镇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新形象。
    八、切实加强对乡镇工作的领导
    加强乡镇工作,是县区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县区党委、政府要经常研究乡镇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乡镇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要根据乡镇的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偏远、落后乡镇的帮扶力度。县区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至少深入到辖区内乡镇二至三次,帮助乡镇研究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解决乡镇面临的突出问题。所有县级领导干部都要包联一个乡镇,做好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每年直接在乡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百天。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面向农村、服务基层的思想,正确处理好条块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关系,认真做好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从资金、项目、人力、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乡镇支持和帮助。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真正重视乡镇建设、真情关怀乡镇工作、真心爱护乡镇干部。努力改善乡镇办公、生活设施条件,使乡镇干部与部门干部在住房、医保等方面享受同等的待遇,尽力解决乡镇干部的实际困难,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对在乡镇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地表彰奖励和宣传推广。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多宣传乡镇工作的典型经验和乡镇干部的先进事迹,让全社会更多地理解和支持乡镇工作。各级各部门下达各项工作任务时要充分考虑乡镇的承受能力,不要提过高过急的要求。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改进对乡镇工作的考核考评办法,考核考评工作要注重科学性,讲求实效性。要切实精简会议、文件和应酬,进一步理清和规范各类达标升级活动,严格控制各种检查评比活动,使乡镇干部集中精力抓发展、搞服务、保稳定。
    加强和改进乡镇工作,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加快安康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措施和基础工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条战线、各个方面都要心往基层想,劲往基层出,大力支持乡镇工作。广大乡镇干部要热爱基层,心系群众,扎实工作,努力为农村经济社会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此件发至乡、镇党委)

 

 

 

主题词:党的建设  乡镇工作  决定                                               
主送:各县区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党组(党委)。
抄报:省委。                                                                 
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2005年1月7日印发                                   
共印500份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