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产业兴县”战略,抢抓“东桑西移”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快全县蚕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特制定汉阴县加快蚕桑产业发展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蚕桑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1、进一步加快蚕桑产业发展,是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产业支撑。蚕桑产业是我县农业发展的传统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和市场前景。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县桑园面积已近8万余亩,产茧量达到214万公斤,养蚕农户达到2.4万户,蚕桑产业初步成为我县农业发展的主导产业。同时,加快蚕桑产业发展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从国家产业布局调整看,国家实施“东桑西移”政策,有利于我县蚕桑产业发展;从我县的农村产业发展现状看,我县蚕桑服务体系健全,养蚕技术普及率高,大力发展蚕桑产业已成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共识,目前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增加,农村劳动力减少,而蚕桑生产又是一项生产周期短,投入少,市场风险小,适应妇女和青年劳动力的产业项目。但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全县蚕桑产业发展还相对滞后,有效资源利用还不充分,蚕室蚕具改造步伐缓慢,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不健全,技术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经营程度还很低。因此,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思路,采取措施,不断加快我县蚕桑产业化步伐,提高蚕桑生产综合效益,为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优化产业布局
2、指导思想: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蚕桑合作社为载体,以科技为支撑,以提高效益为中心,抓住有利机遇,按照“面向市场、政策激励、典型示范、强村大户”的思路,加强蚕室蚕具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普及蚕桑新品种和适用技术,优化区域布局,培育产业龙头企业,促进规模养殖,使全县桑园建设、蚕室蚕具建设、发种量、科学养蚕技术再上新台阶,确保蚕桑产业快速发展。
3、奋斗目标:通过推广普及新品种、标准化蚕室和省力化蚕台,加强县、乡、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兴桑养蚕技术水平,到2010年,全县优质高产桑园面积稳定在8万亩以上,年养蚕发种量达到8万张以上,产茧达到320万公斤以上,实现年产值6000万元以上,2006年,全年养蚕发种量达到5万张以上,产茧210万公斤以上。
4、优化产业布局:按照典型示范,强村大户的思路,用5年时间,重点抓好川道50个村,南山片20个村,北山片30个村,到2010年,建成年养蚕5000张以上的基地乡镇12个,培育年养蚕500张以上的专业村100个,年养10张以上大户5000户。
三、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发展措施
5、进一步提高桑园建设质量。一是抢抓国家在中西部扶持建设200个国家级优质桑园基地县机遇,夯实工作基础,搞好项目编报和衔接争取,力争挤入省市计划盘子,为蚕桑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项目支撑。二是加强对现有盛产桑园的管护,减少病虫害,提高产叶量。三是加快陕桑305多倍体等新品种的普及推广。充分利用退耕还林政策,对群众积极性高、有条件的大村大组进行统一规划,高标准建设密植高效桑园。从2006年起,各乡镇每年发展陕桑305多倍体等优质桑园100—300亩,用5年时间建成优质高产桑园1万亩以上。四是加大老劣桑改造力度。全县桑园建设要由栽桑为重点转向以老劣桑改造为重点,力争用5年时间,改良老劣桑2万亩,不断提高全县桑园管理水平。
6、大力推广普及养蚕适用技术。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广使用纸板方格簇、塑料折簇和省力化蚕台,加快蚕室蚕具改造步伐,不断提高我县蚕桑生产科技含量,努力打造汉阴蚕茧品牌。各乡镇要将所有养蚕户的蚕室蚕具状况登记建卡,制订适用技术推广计划,从2006年开始全面进行蚕室蚕具的更新和改造。凡建设专业蚕室,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均视为农业用地,简化相关手续。力争每年新建蚕室1000间2万平方米,每年改造蚕室2000间4万平方米;在年发种达500张以上的村建共育能力为100张/次的小蚕共育室20处;每年扶持推广方格簇50万片;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力争建成县中心催青室。县蚕茧收烘企业要坚持优质优价原则,凡使用方格簇产的蚕茧要提高收购档次,不断提升我县蚕茧、生丝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力争到2010年全县“蚕桑三项技术”普及率达到80%以上,使汉阴蚕茧品质走在全市前列。
7、加强服务技术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蚕桑技术资源,加大培养培训力度,努力建成一支业务过硬、保障有力的技术队伍,为加快蚕桑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各乡镇林业站要配备2名以上蚕桑专业技术人员,年发种500张以上的重点村要配备1名以上专职蚕桑技术辅导员。各基层供销社也要在重点村建立产业技术服务网点。到2010年,全县蚕桑专业技术人员达到100人以上。各蚕桑技术服务机构要不断进行机制创新,拓宽服务领域,健全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县、乡、村三级科技服务网络。
8、强化科技养蚕技术培训。县蚕桑技术服务部门和乡镇养蚕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不懈地做好养蚕大户的技术培训工作,使他们全面掌握养蚕实用技术,成为产业建设的行家里手。整合相关涉农部门培训资源,进一步拓宽蚕桑生产技术培训渠道。积极引进或聘请外地蚕桑优秀人才,为我县蚕桑产业发展做贡献。要充分发挥妇女的群体优势,切实抓好乡村妇女的技能培训,重点普及消毒防病常规养蚕技术、省力化养蚕配套新技术、桑树修剪、桑园管理等实用技术,努力做到每个养蚕户至少有一人熟练掌握先进实用技术,进一步提高科技养蚕水平。
9、加大蚕桑生产资金扶持。从今年起,以蚕茧收烘企业投入为主,县财政和相关涉农部门投入为辅,每年筹措50—80万元建立蚕桑发展基金,重点用于“蚕桑三项技术”推广、强村大户培育和蚕桑合作社建设。进一步加大信贷资金投入蚕桑生产的力度,每年协调200万元以上信贷资金,重点支持标准化蚕室建设、适用蚕具购置和优质高效桑园建设。各乡镇也要多方筹措资金,建立奖补机制,充分调动广大蚕农兴桑养蚕的积极性,加快蚕桑产业发展。
10、培育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依托现有蚕桑资源,大力宣传我县蚕桑发展优势,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开发利用现有蚕桑资源。县发展计划局要把引资建立蚕桑龙头企业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内容,县供销社、林业局要充分发挥业务职能,搞好项目筛选、包装和推介,力争尽快建成一户蚕桑加工龙头企业,拉动蚕桑产业快速发展。
11、积极推广支部+合作社模式。进一步加快规范化蚕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步伐,规划年养蚕500张以上的专业村要组建一个蚕桑专业合作社,村党支部和供销、林业等部门要加大指导服务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合作社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其尽快成长壮大,充分发挥服务生产、组织销售、抵御风险的作用。加大扶持力度,对操作规范、运转有力、效益明显的蚕桑专业合作社,每年从蚕桑发展基金中拿出一定资金给予扶持奖励,确保尽快建成一批覆盖面广、牵动力强的蚕桑专业合作社,不断提高全县蚕桑产业组织化程度。
四、切实加强领导,全力提供组织保障
12、建立领导机构。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农工部、发展计划局、财政局、林业局、供销社、国土局、农业局、农综办、信用联社、工商局、质监局、妇联、团县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蚕桑产业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林业局长、供销社主任兼任。领导小组要全面负责全县蚕桑产业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围绕蚕桑产业建设,各负其责,共促发展。各乡镇要相应成立蚕桑产业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地蚕桑产业发展。
13、夯实工作任务。县委、县政府每年年初将蚕种发放、桑园改造、蚕室蚕具普及应用、蚕茧缴售量等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各乡镇要落实到村组和农户,抓好实施,年终林业、供销部门要进行检查验收考核。各乡镇要鼓励农户积极发展蚕桑产业,有关部门部门要按全县总体安排部署给予相应款物扶持,努力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4、严格考核奖惩。在蚕桑产业发展中,实行发种量、产茧量、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培训等综合考核,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将干部掌握蚕桑生产技术及开展技术培训和服务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核、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对蚕桑生产发展速度快、成绩特别突出的乡镇从蚕桑发展专项基金中每年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对在科技示范、技术普及推广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技术服务单位或个人给予重奖和表彰。对组织不力、蚕桑生产停滞不前的或连续两年不能完成县上下达的蚕桑生产任务的乡镇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15、加强协作配合。工商、质监、物价、公安、交警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蚕种、蚕茧市场的管理和专项治理;林业部门负责栽桑、桑园管理和技术培训服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种子法》和《蚕种管理办法》,加快蚕种升级改良步伐,提高蚕种品质,确保蚕桑生产所需。供销部门负责搞好蚕种发放、蚕茧收购、物资供应和蚕桑专业合作社培育,要建立蚕桑生产风险基金,扶持生产;蚕茧收烘企业要坚持优质优价收购,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各乡镇要强化蚕桑生产服务,加快蚕桑发展;发展计划、财政、扶贫、农业、金融等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积极向蚕桑产业倾斜,扶持发展;妇联、共青团要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和各种参建活动,培养一批青年养蚕骨干和“三八”养蚕能手,共同营造加快蚕桑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蚕桑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中共汉阴县委
汉阴县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