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增加产粮大县奖励2009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达到175亿元,奖励县数达到1000多个。为鼓励地方多产粮、多调粮,中央财政依据粮食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各占50%、25%、25%的权重,结合地区财力因素,将奖励资金直接“测算到县、拨付到县”。201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进一步完善奖励办法,稳步提高粮食主产区财力水平,调动其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11.建设高标准农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
2010年,国家将在《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按照分工协作、连片推进的原则,加大中央基本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土地整治和中长期政策性贷款等方面资金对基本农田建设投入力度,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土地平整、机耕道、农田林网等工程建设,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规模和范围,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和旱作农业示范技术,加快将中产田建成旱涝保收的高产田、把低产田改造成产量稳定的中产田,努力在北方地区建设一批80万亩以上、在南方地区建设一批50万亩以上的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商品粮生产基地。
12.扶持“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进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对标准化创建工作做出了明确部署,这是在总结高产创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大规模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集中创建一批蔬菜水果茶叶等园艺产品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组织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标准化示范基地,通过标准化示范园(场)的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以农兽药残留标准为重点,制修订450项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快构建统一、科学、合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组织各地制定配套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鼓励农业企业、生产基地和有条件的协会、专业合作社,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技术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经营或行业自律的依据。
三是大力发展“三品一标”,今年计划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1万个,登记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200个。
13.完善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完善扑杀补贴政策,推进基层防疫体系建设,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我国目前已形成以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畜禽疫病扑杀补贴、基层防疫工作补助为主要内容的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
畜禽疫病扑杀补贴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畜禽和布病、结核病检测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染病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贴,补贴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基层防疫工作补助政策。为支持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央财政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实行经费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对基层动物防疫人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补助,重点用于强制免疫注射工作经费支出。
14.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为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减少鲜活农产品损失、保障城镇鲜活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2005年交通部、农业部、公安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2006、2009年分别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五纵二横”绿色通道网络实现省际间互通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有关文件。
15.支持优势农产品生产和特色农业发展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农业部将加快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特色农业发展。
加快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按照新一轮《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要求,突出粮食优势区建设。深入开展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培育壮大特色产业。
16.支持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旅游和农村服务业,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围绕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农业部将继续积极推动乡镇企业转型提升、加大农产品加工业创新发展力度、努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
积极推动乡镇企业转型提升。加大农产品加工业创新发展力度。加强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职业技能培训和质量标准工作,提高农产品加工深度、产品档次、产品附加值和质量安全水平。一是2010年再组织认定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和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依托研发体系,组织重大共性技术的联合攻关,为行业发展提供相关建议和咨询服务;二是继续搞好成熟适用农产品加工技术推广,带动企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三是开展面向广大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科企对接活动,促进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四是扩大农产品加工行业全程质量控制指南编制领域,加强农产品加工国际标准的跟踪,完善农产品加工标准评审与管理机制。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发展休闲农业在满足城市居民休闲消费需求的同时,为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推动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是2010年认定一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企业,加快培育一批休闲农业重点企业,通过试点示范深入探讨休闲农业发展规律,积累发展经验;二是开展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经营者培训,计划培训600人左右,并与国家旅游局联合举办几个大型活动,通过人员培训和相关活动,提升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扩大休闲农业宣传声势。
17.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2010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强调:支持龙头企业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扶持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目前,支持农业产业化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支持。中央财政设立了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进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农民培训、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二是税收支持。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对部分进口农产品加工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殖税。为帮助龙头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中央提高了罐头、果汁、桑丝等农业深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三是投融资支持。金融机构把支持龙头企业发展作为支持“三农”发展的重点,不断改善金融服务,缓解龙头企业融资难题。2009年,农业部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下发了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对龙头企业仓储设施、基地建设、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和季节性农产品收购给予贷款支持,年底贷款余额达1984亿元。中国农业银行不断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到2009年底,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贷款余额684亿元。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允许其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债券。四是贸易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发挥比较优势参与国际竞争,提高国际竞争力。对符合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条件的龙头企业出口项目融资予以贴息。降低重点龙头企业成立进出口公司的资格,适当放宽其经营范围。为支持出口型龙头企业发展,农业部每年会同商务部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推荐一批龙头企业,到2009年9月底,进出口银行为16家龙头企业出口项目贷款29.5亿元。
18.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民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
一是加强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农业部将创新阳光工程培训内容和模式,充分发挥中等专业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大规模开展农民就业创业培训,计划2010年培训300万人,重点提高农民在农村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特色二三产业就业的技能,以及农民的创业技能。二是多渠道促进农民就业。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林下种养业,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
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加大农民外出务工就业指导和服务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三是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继续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农业部将认定一批“农民创业示范园区”,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造良好环境。四是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深入开展工伤保险全覆盖行动,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农民工健康服务,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抓紧落实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以公办学校为主、以输出地为主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的政策,关心农村留守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