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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改革第4期

2018-06-01 17: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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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创新库区产业发展机制初显成效

 

近年来,岚皋县不断规范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生产开发项目管理,实践探索出了“扶持资金变股本、入股企业建园区、移民群众分红利”的产业发展新思路,建立起了“项目镇村+龙头企业+产业园区+移民户(贫困户)”的产业经营体系,初步实现了库区农业产业集约经营、龙头企业快速发展、移民群众稳定增收、集体经济持续壮大的局面。

一、顺应时代发展,实施三个转变。《岚皋县大中型水库库区移民产业发展增收试点方案》指导下,一是转变发展方式,由农户分散经营变为企业带动发展。通过招商引进实力强、专业化程度高的龙头企业进村建设产业园区,农户与企业签订产业发展协议,向企业提供土地林地资源和劳务服务,企业承担带动农户发展的相应责任(入股分红、土地流转、订单回收、劳务工资等),形成了龙头企业建园区建基地、农民入股分红利挣工资、相互合作互利共赢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二是转变投资对象,由资金直接扶持到户变为入股企业为群众分红。相关部门对项目镇(企业)申报的产业园区进行实地调查审核,对符合带动群众发展、具备相应规模的,给予产业开发项目资金支持。每个园区的项目资金总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投入的30%,以镇村名义通过股本金的方式注入企业,所得收益按照村集体30%、移民户70%进行分配。三是转变监管重点,由督促农户发展变为监管企业运营。移民部门对入股企业资金的用途、建设运营情况进行监管,农林科技部门监督产业园区建设质量和效益,各项目镇负责对企业带动农户增收、股金分红核算、土地流转收益、务工报酬兑现等进行监督。

二、创新利益链接,做到三个规范。县上制定了《企业园区带动库区移民产业发展增收协议》《企业园区带动库区移民产业发展增收试点扶持合同》等规范性文本,出台了《项目资金监管办法》《股份红利分配办法》,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范运营,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和企业群众双方权益。一是规范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增收责任。要求扶持的龙头企业所建设的县级、市级、省级园区,必须分别带动30户、60户、120户以上库区移民户或贫困户发展,签订协议,保障群众增收致富二是规范实行固定分红。自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注入企业之日起计算,实行按年固定分红,由村委会按照移民户(贫困户)人口平均兑现到户。分红期为15年,第一个五年按股本金的5%、第二个五年按股本金的6%、第三个五年按股本金的7%计算红利,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在第一个五年5%的基础上再提高五个百分点,直到2020年恢复正常约定利率标准,合同期满后企业将园区无偿归还给库区群众。三是规范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县移民部门严格遵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县级报账制管理,依据项目施工进度和质量分期分批注入。注入企业的资金主要用于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和园区建设。当扶持项目未按照约定方案建设,经监管方督查仍未整改或整改未到位时,对扶持项目予以调整;当企业退出扶持项目时,收回扶持资金;当企业破产时,按投资比例清收债权。

三、开展共建共享,实现三方增收。首批确定的6个库区镇10个村发展茶叶、林果、泡桐、黄花菜四大产业,由金珠富硒、众达生态、金岚木业、红润茶叶、御口韵茶叶、亚黄果业等6家企业分别承建,带动群众发展。2017年投入试点企业产业发展资金515万元,新建、扩建产业园区3个,新增市级园区2个。6家龙头企业为库区项目村及移民群众分红25.75万元,其中项目村集体分到积累7.7万元、移民群众分得红利18.05万元,带动全县移民直补户当年人均增收65元,企业自身也得到了发展壮大,实现了库区群众、承建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三方融合发展、稳定增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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