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是我国组织体系中最基层的组织,在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发展农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尤其是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后,村级收入来源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由税改前的“三提”(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和农业“两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附加变为财政直接补助。这一改革对村级组织运转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如何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村级组织运转中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带着这些问题,通过对岚皋县村级组织运转情况专题调研分析,以此探究寻求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及对策,从而更好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和谐社会全面进步。
一、岚皋县村级组织运转的基本情况
岚皋县位于陕西安康南部,大巴山北麓,东与平利县、西与紫阳县、南与重庆市城口县、北与汉滨区相邻。国土面积1956平方公里,平均每村国土面积9.9平方公里。地貌以山地为主,最高海拔
(一)村级组织机构健全,运转正常。岚皋县现有198个行政村,设立了198个村支部和198个村民委员会。村支部、村委会组织机构健全。村党支部组成人员实行“两推一选、任前公示”的办法进行了选拔,村委会主任、委员按照《村委会组织法》、陕西省《实施办法》和《选举法》进行了选举产生。群团组织负责人在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成员中提名,依照各自章程选举产生。村支部和村委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实行换届选举产生新的党支部和村委会。全县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均能按照其职能正常运转。
(二)切实划分村级类别,合理确定干部职数。岚皋县由于山大人稀,群众居住分散,按照村民人口数的多少进行分类,原则上以此确定干部职数。每个村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确定为3至5人,设支书1名、委员2至4人,支部委员与村委会委员实行兼职,部分村实行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对1000人以下的行政村村委会组成人员确定为3人,设主任1名、委员2名;1000人以上(含1000人)的行政村村委会组成人员确定为3至5人,设主任1名、委员2至4名,每个村民小组设组长1名。一般村村干部设有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团支书、妇女主任、民兵连长、治保主任、调解主任、“三员两长”(计划生育宣传员、信息员、统计员和计划生育副村长、中心户长,)等职,其中“三员”每个村至少有1人,多为兼职;“两长”中计生副村长多由其他村干部兼职,中心户长一般按15-20户确定1名。大村设有副支书、副主任,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民兵连长、治保主任、调解主任由“两委”成员兼任。岚皋县198个村,共有“两委”干部(包括群团)990人,有组长1523人,其中由村干部兼任组长401人。如民主镇榨溪村6个组,支书、主任、会计各兼任一名组长,溢河乡高桥村各组长全部由村干部兼任。
(三)明确干部职责,确定干部报酬。为了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健康发展,岚皋县人民政府于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村级组织运转。一是足额拨付转补资金,确保村组干部报酬按时发放。岚皋县均按照每村2万元的补助标准,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各乡镇,各乡镇按照村级规模大小进行了适当调整,全县用于村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总额为396万元,保证了村组干部报酬按时发放。二是加强村级资金管理,实行“村财乡管”。为了规范村级资金收支,岚皋县于2003年以县政府文件下发了《岚皋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以政府办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村级资金管理实行村财乡代管实施办法》。自2003年起,岚皋县198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了村财乡镇代管办法,17个乡镇均成立了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了财务审核程序,各村成立了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全县统一实行了“村有乡管、集中核算、分村设账”和“收支两条线”的报账制管理办法,坚持资金所有权、受益权和使用权不变,全面实行村财乡镇代管制度。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和村民主理财小组共同加强村级财务支出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一律拒付,从源头上予以控制。严格报刊费订阅限额,除《陕西日报》、《当代陕西》、《安康日报》和《社会与法制》外,其他报刊不予订阅,从而减少村级支出。三是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实行村干部养老保险。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村干部老有所养的问题,岚皋县从2007年起全面实行现任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凡是在任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会计(不含县乡镇到村任职、兼职干部和村干部副职),男55周岁、女45周岁以下,连续任职5年(含5年)以上的,方可享受县上统一组织实施的养老保险政策。养老保险费由县、乡(镇)财政、村集体予以补贴,县财政每人每年补贴600元,乡(镇)财政每人每年补贴500元,有集体积累的村每人每年补贴400元,其余部分由参保个人予以补足。缴费基数按照陕西省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比照个体自由职业者参保基数的最低限额缴纳,最高不超过20%。县、乡(镇)财政将补贴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养老保险费直接划入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村干部养老保险基金专户”。村干部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从退休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四是支持发展村级经济,努力增加村级收入,弥补村级运转经费不足。
二、岚皋县村级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这次调查,岚皋县2002年税改前后进行了撤乡并镇和村组合并工作,2007年乡镇机构改革后,乡村人员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整合,乡镇机构得到精简,人员比以前有所精干,乡村组织管理关系进一步理顺,为村级组织运转创造了有利条件。调查中,乡镇干部普遍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特别是取消农业特产税、免征农业税后,把乡村干部从过去繁杂的催粮收款中解脱出来,工作环境更好了,与群众的关系更和谐了。但村级组织运转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村集体经济匮乏,发展后劲不足。由于岚皋县属典型农业山区县,村级几乎没有村办企业,除财政补助资金外,绝大部分村几乎没有其他收入,村集体经济十分匮乏,村级发展后劲不足。
(二)村级运转经费明显不足,村组干部报酬偏低。全县绝大多数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村级收入主要来源是税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004年前确定村级税改转补资金补助标准是1万元,在上级的关怀下,税改转补资金标准逐年提高,2005年为1.2万元,2006年为1.4万元,2007年达到2万元,尽管如此,我们调查发现村组干部、群团妇、“三员两长”各类村级组织所有干部构成人员的工资因无其它支付渠道,都要从这2万元中支付,可见目前村级运转保障水平仍然不高,村组干部报酬明显偏低,村级办公费用仍然处于紧张状态。如民主镇榨溪村财政补助收入为2万元,剔除发干部报酬1.9万元外,仅剩下1000元用于开支订阅报刊费和水电费、电话费等办公,也就是说该村几乎没有办公经费了,更谈不上开支村组干部通讯费、交通费、慰问费等费用,但是一些村“两委”正常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等活动必须开展,在开展过程中必将需要一定的经费,在办公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就只能由村干部自己想办法,掏腰包。如果把村干部报酬定低,少发些,将使村干部产生消极情绪,对村级发展不利。全县村主要干部平均年报酬在3500元左右,最低的为2300元,最高的为5700元,这在当前物价指数评价下,还是很低的。实际上,一个村干部在村上工作时间每月均在20天以上,这相对于脱产的乡镇工作人员来讲,年工资显得偏低。按全年360天计算,平均日工资为10.3元,按有效工作日计算,平均日工资为17.5元,远远低于当地打工者每天40至50元的收入。村干部普遍认为,当干部不如打工。如果把村组干部工资标准提高点,又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日常办公经费就无法保证。
(三)村级债务包袱沉重,消化十分困难。据调查统计,岚皋县目前村级债务总额为2822万元。按债务来源划分:①金融机构借款327万元;②单位借款348万元;③个人借款165万元;④其他应付未付款1617万元。按债务用途划分:①生产性支出93万元;②公益性支出2443万元,其中学校建设(主要是普九)311万元,修建村组道路支出1633万元;③管理费用52万元;④垫缴税费35万元;⑤其他支出201万元。平均每个村负债达12.4万元。这对无其他收入来源的村来讲,不堪重负,消化村级债务十分艰难,沉重的债务使收入本来拮据的村步履维艰。
(四)缺乏村干部保障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村干部工资低、工作辛苦、年老无保障机制,作为贫困山区村干部职位,对年轻人没有多大的吸引力。有的干了一辈子村支书或主任,老了干不了退下来后,还是“两手空空”,没有享头。年轻有能力的觉得外出打工,挣钱来得快,趁年轻存钱,老了以后才有靠头,有的已经被推选为村干部,觉得没有享头,却卸下肩上的担子,纷纷外出打工。没有能力的想在村干部位置上过混混日子,却干不了,群众也不拥护。村干部后顾之忧严重。形成一个能干的不愿干,不能干的干不了的怪圈。该县虽然出台了财政补贴村干部实行养老保险政策,村干部自己仍然要负担一部分,对于报酬较低的村干部来说仍是一笔不小的支出,给村干部增加了一定的经济负担。
三、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对策与建议
村级组织是我国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党在农村中的重要堡垒。村级组织运转健康、正常与否,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为此,对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村组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千方百计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村级收入,弥补村级运转经费不足。按照“支部+协会+农户”的模式,因地制宜制定村级经济发展规划,力争每个村办1至2个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通过部门联村,以强带弱,以富帮穷等方式,帮助引进项目、资金和技术,创造发展条件,逐步发展和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根据各村实际,积极引导,加强发展行业、产业协会,建立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特征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减轻村级组织的工作压力,把适合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主办的事情,交给他们自己办理,把发展行业、产业协会能够解决的问题,让他们自行解诀。达到一个支部带动一个协会,一个协会发展一项产业,一项产业致富一方群众的效果。
(二)继续加大对村级税改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提高村级补助标准。2007年省上对每村按2万元标准确定转移支付补助,这对于山区县来讲是远远不够的。由于岚皋县山大人稀,村级管辖面积大,每村需3至5名村干部,加上群团组织、村民小组长和“三员两长”等,剔除公用经费、报刊费后,每个村主要村干部的报酬平均仅在 3500元左右,在市场经济和现行物价指数评价下,相当一部分村干部都不愿意干,后顾思想严重。有的干部碍于情面,却存在出工不出力的现象,缺少这一级干部,村组工作就很难开展。基于此,建议上级将村级补助标准予以提高到4万元左右,以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三)控制新债,分级消化村级旧债。税改前由于种种原因,尤其是村级办学和“普九”,使村级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农村税费改革斩断了村级收入来源,农民负担虽从根本上得到了减轻,但沉重的负债难以消化,有的需要付息。因一时难以偿还,导致债务越滚越大。税改后虽各级政府明令禁止乡镇及其任何部们产生新的债务,但是政策体制上的因素,迫使基层政府不得不产生新的债务,基层杜绝新债产生受到冲击与困扰。一是自2006年起,在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按照上级对村级道路硬化“群众打低子,政府铺面子”的总体要求,由于上级配套资金标准偏低,仅“打底子”硬化村级道路每千米实际支出超过上级补助3万元,仅此一项,该县2006、2007两年新增村级债务1021万元。二是全县相当一部分村无公用活动场所,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上级给予补助修建村活动室,但补助资金偏低,使村级又产生了新的负债365万元。因此,请上级应建立消债激励考核机制,对消化村级债务也应予以奖励补助,尤其是对过去因“普九”和村级办学形成的大额债务应由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解决;对全局性的新农村建设村级道路硬化群众打底子工程也应由政府承担;对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修建村级活动场所应由上级全额补助解决,不能给村上留有资金缺口,避免产生新的负债,使税改后各村能够轻装前进,良性发展。
(四)建立村主要干部退职后的保障机制。省上应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管理办法,建立所辖范围内统一的村干部退职后的保障机制,为村干部全额补助实施养老保险,减轻基层财政压力和村干部个人负担。使村主要干部解除后顾之忧,能够放开手脚,一心一意为村民谋发展。
(五)建立农业产业资金投入机制。结合推进民生“八大工程”建设,通过增加财政专项投入和优化整合种类农业产业资金,完善政策激励机制,建立农业产业发展扶持基金,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加大农业产业建设和村级公益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鼓励和支持村镇集体经济加快发展和壮大。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调研指导: 周庆意
调研组成员:杨居坤 刘纯海 王学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