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入是衡量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性指标之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县农民收入与全国各地一样,经历了快速增长、缓步徘徊和艰难爬坡等阶段。2007年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298元,较上年净增318元,虽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但横向比较,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仍分别相差1842元和347元。
一、我县农民收入结构分析
据统计资料显示,现阶段我县农民收入主要由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部分构成。2007年农村住户人均收入3334.35元,其中家庭经营收入1667.93元,占50 %;工资性收入1298.14元,占39 %;财产性收入6.19元,占0.2%,转移性收入362.1元,占10.8%。很明显,目前我县农民收入来源以家庭经营和外出务工为主。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多予、少取、放活”等支农惠农政策的相继出台和落实,农民收入中转移性收入逐年上升,与2003年相比,农民转移性收入净增了257.49元,增长了246%。因受农业产业比较效益偏低等因素的影响,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在下滑,所占比重同期分别下降了2.4%和3%。财产性收入虽有所增长,但其总量和所占份额最低。
农民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受国家政策因素影响较大,虽然农民转移性收入连年增长,但主要来源于国家退耕还林管护费、扶贫资金等政策性补贴,而这些政策性补贴有的多为一次性的投入扶持补助金,兑付有一定时间限制,决定其增长率变化不会过快。因此,我县农民增收工作的着力点就只能放在农户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上,千方百计寻求增量。
二、困扰农民收入增长的困素
农民增收难,既有普遍存在的客观因素制约,也有自身不足的影响。综合分析对比,我县农民增收滞缓主要还是家庭经营收入连年持续走低,工资性收入增量不够,农民增收的渠道窄。
(一)自然条件所限,现代农业滞后。目前,我县绝大多数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是以种养业为主的第一产业,受农村耕地分布零散的制约,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不高,加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滞后,作用不明显,又缺乏龙头企业带动,使农业生产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增产不一定增收,增收不一定持续。
(二)投入力度较弱,生产成本增大。由于农村融资渠道较窄,筹资成本较高,许多农户自主投入严重不足,多依靠政府有限的扶持补贴。近几年化肥、良种、饲料等农资价格逐年上涨,增加了农业生产成本。生产费用支出加大,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减免农业税和粮食补贴等惠农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受益,也影响了农民的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三)农民素质偏低,创业技能欠缺。有相当一部分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较低,缺少增收致富的信息和技能,甚至缺少发展高效农业和劳务输出的信心和决心。同时受城乡差别和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影响,多数农村青年存在着鄙视农业生产的心理,想方设法跳出“农门”,便外出务工,多从事技术含量低的临时性、重体力“务工”,很难实现收入的有效持续增长。
三、破解增收难的对策
县委县政府提出了:“通过五年努力,到2012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通过十年的努力赶上全国平均水平”的宏伟目标。要实现近期五年目标,在现有基础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须保持在550元以上。要突破农民增收的瓶颈,就必须对症下药,选准增长点,深挖增收潜力。
(一)经营性收入应突出“强”字。从长远看,我县农民增收最有潜力可挖的仍是家庭经营收入,重点应放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上,要发展农业产业,就必须在“强”字上做文章。一要立足传统,主攻特色。以建设农业“30亿工程”为目标,坚持产业“六化”发展方向,坚定不移的做强烟、畜、蚕等传统优势骨干产业,逐步壮大林果等地方特色产业。二要筛选项目,做大规模。2007年全县各类产销大户总量仅为12000户,其中年栽烟10亩以上大户4363户,养蚕10张以上大户也仅为123户,大户的增量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应以村为单位,按照“小规模,大群体,标准化,循环化”的农业发展模式,坚定不移的实施强村大户建设,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做到村有增收规划,户有增收项目,实现就地兴产业致富奔小康。三要集中投入,拓宽经营渠道。进一步整合农村建设项目资金,重点放在与产业发展配套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引进农业龙头企业上,延伸产业经营链条,带动农民从事非农第三产业经营,增加农民在流通环节的收入。
(二)工资性收入应突出“增”字。农民增收归根到底还是要靠农民自身,“增”就是通过培训增加有技能的农民,进一步引导农民外出创业、返乡创业,加快城镇化建设,逐步减少农村人口,增加从事第二、三产业人数和技能型工人,在转移农民的同时,亦为农业产业实现区域性集约化经营提供有利条件。据统计,今年我县农村外出从事劳务产业的有7.9万人,其中有组织的3.9万人,而参加培训的仅0.68万人,占输出总量的8.73%。基于此,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工作的着力点应放在抓教育提素质、抓培训提技能两个方面。首先要进一步整合现有各类培训资源,以乡镇为单位,逐村摸清农村劳动力现状,分别拟定切实可行的农民培训规划,我县每年有初高中未升学毕业生3000余人,应运用多种形式培训农村新生代劳动力,为求培训面达到100%,使农民由外出靠力气务工者,逐步转向技能型创业者,提高农民以劳务为主的工资性收入。其次应在现有农民培训的基础上,要以新型农民教育活动为抓手,县乡村三级联动,围绕增收目标,集中实施培训,以培训促增收,同步抓好对农村产业经营户实用技术的培训,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成为有较强市场意识、较高生产技能和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经营者。
(三)财产性收入应突出“活”字。目前,我县农民主要通过土地使用权出租来直接获得财产性收入,要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就必须在搞活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上下功夫。虽然财产性收入目前所占的份额最少,但其潜在的作用巨大。甘溪镇大岭台村二组村民张长义,今年将自已4.7亩承包地以每亩300元转包给栽烟大户,可收入租金1410元,自已出外务工保底收入在10000元以上,妻子杨居玲在家利用照顾孩子之余,给烤烟大户季节性帮工,还可再挣1600余元 ,家庭收入较上年净增3100元。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促增收,应突出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宣传抓示范。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各乡镇结合当地实际,重点落实《关于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意见》精神,各级领导带头抓一个土地流转示范点。通过抓点,总结经验,推动整体流转,助农增收。二是政策支持抓引导。鼓励城镇的能人、企事单位带资金、带技术进军农村,采取“企业+农户+基地”等模式,参与农村土地流转。为涉农企业和专业大户在发展经营方面,提供包括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积极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条件,以此带动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快速增长。三是完善程序促提高。对2007年前已经发生的土地流转,凡流转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全面进行合同规范,县乡分别建立合同签证、档案管理。对当年新发生流转的,同步纳入管理程序,依法规范流转行为。四是强化领导保平稳。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既是新时期农村改革的重点内容,也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必须加强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组织领导,县乡应分别成立指导服务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加强信息沟通,及时调处纠纷,以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有序流转。
县委农工部部长 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