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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蚕茧流通体制改革促进蚕桑产业化发展

2011-08-22 10: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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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蚕茧流通体制改革  促进蚕桑产业化发展

     —关于陕南山区县蚕茧流通体制改革的调查思考

      中共石泉县委农工部部长  陈义怀

 

蚕茧是缫丝工业的唯一原料,蚕茧流通又是连接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纽带,直接关系到蚕农、蚕茧收烘、制丝生产企业等各市场主体的利益。当前,在茧丝绸业流通政策不完善,经营主体多元化的背景下,陕南山区县如何顺应茧丝绸市场要求,深化蚕茧收烘流通体制改革,发挥市场经济调节的作用,积极协调蚕农养蚕、蚕茧收烘和茧丝绸生产企业三者利益,对加快推进蚕桑产业化可持续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对此,我们对石泉县蚕茧收烘流通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提出了一些具体思考。

  一、全县蚕茧收烘经营现状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政策的调整,蚕茧流通渠道与收烘主体几经变迁。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石泉县蚕茧实行统购统销,一般由原县供销社下属基层分社代收代烘,收烘后的干茧统一供给县缫丝厂。进入本世纪初年,该县对蚕桑产业体制进行了探索改革,成立县蚕桑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蚕桑生产、制种发种、鲜茧收烘、茧丝绸等进行了整合,组建了茧丝绸农、工、贸一体化公司(天虹公司),对全县蚕茧收烘流通领域实行统一管理。2004年后,随着县缫丝厂国企改制转制成民营企业,并在国退民进的改革背景下,相继诞生了天新、天成和永宏三个民营缫丝企业。与此同时,为了适度放开蚕茧流通市场,天虹公司、天新丝绸有限公司申请取得了蚕茧收购、经营许可证,并从事蚕茧收烘经营活动。有的企业直接参与鲜茧收烘或租赁茧灶收烘,有的个体经营户自建茧灶挂靠企业收烘蚕茧,另外还有蚕桑专业合作社自建茧灶收烘鲜茧。但是,这种以丝绸生产企业和各烘茧灶为主体的蚕茧收烘流通体制以及社会自然人(茧贩子),争吃一个“大蛋糕”,致使出现“蚕茧大战”,蚕茧市场一直处于无序竞争状态,蚕茧市场价格利好时蚕农、茧灶、企业三方获利,蚕茧市场价格低迷时压质压价收购,损害蚕农利益,挫伤了蚕农的栽桑养蚕积极性,给蚕桑产业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据调查了解,目前全县有鲜茧收烘资格的企业2个、具有鲜茧收烘茧灶(站)私人产权的26个,共计28个茧灶。蚕茧收烘经营主要有三种形式,即:以天新、天成、永宏丝绸企业为蚕茧收购主渠道,主要采取直接收购、租赁或委托茧灶收烘,再将蚕茧交给茧丝绸企业;原供销系统改制后,少数下岗职工买断原供销社茧灶产权,从事鲜茧收烘个体经营有22个茧灶(站);池河镇大阳、新兴、五爱三个蚕桑专业合作社自建烘茧灶收烘鲜茧。

二、蚕茧流通环节存在问题

(一)蚕茧收烘秩序混乱。茧丝绸企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行业垄断性,它们过多的依赖政策指导市场作用而从中获取独家经营所带来的利益,而自身改革和顺应市场能力差,企业缺乏反哺蚕农发展蚕桑产业的意识。在蚕茧购销环节,当茧丝绸市场低迷时蚕茧收烘秩序保持相对稳定,当市场行情看好时蚕茧收烘秩序就会出现“蚕茧大战”,其主要原因是由于蚕农和丝厂作为蚕茧市场的主体,两者在流通中均处于从属和被动的地位,不能直接进入市场,收购主体的单一无法形成有序竞争的蚕茧流通市场。

(二)蚕茧市场化程度低。蚕茧收购由于缺乏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导,蚕农供求信息难以准确掌握,少数蚕茧收购企业(个体茧灶)凭借垄断经营夺取利润,形成蚕茧收购中不能以质论价、甚至压质压价,低价收购,挫伤了蚕农生产优质蚕茧的积极性,严重阻碍了蚕桑科技推广和蚕茧质量的提高,消弱了蚕桑生产的稳定性。影响到茧丝绸业整体市场竞争力的提高。

(三)蚕茧经营风险加大。蚕桑产业作为一般社会生活消费品,非国家战略性产业,因此国家对蚕茧管理没有系统的配套政策,宏观指导和调控能力有限。蚕茧流通领域基本上靠“市场”这个无形的手进行调节,蚕茧市场行情跌荡起伏在所难免,蚕茧价格上下波动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栽桑养蚕和茧丝绸企业经营主体的市场风险。据今年春夏市场行情,春季鲜茧收购均价为每市斤22元,与去年春季收购价14元相比上涨了57%,夏季鲜茧收购均价每市斤为11元,与去年夏季收购价9元相比上涨了18%。分析不难看出,今年春夏蚕茧市场价总体处于上涨趋势,但蚕茧行情大幅度震荡,使蚕农和茧丝绸企业背负巨大的市场风险,蚕农失去对栽桑养蚕和茧丝绸深加工的信心,蚕茧市场的大起大落,不利于蚕桑产业发展。

三、对蚕茧流通体制改革建议

石泉县广大农村栽桑养蚕历史悠久,上世纪中、后期在政府号召“千家万户栽桑、户户养蚕”的行政手段推动下,全县桑园面积和发种实现了总量扩张,蚕桑产业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主导产业。特别是近几年该县围绕“一县一业”主抓蚕桑产业,大力实施桑园流转和强村大户战略,桑园面积已达到7万亩,其中密植桑园5万亩,年发种11万多张,生产鲜茧400多万吨,茧丝绸企业年生产白厂丝220多万吨,产值6000多万元,上缴税费200多万元,解决就业岗位320多人。与此同时,蚕农发展桑园养鸡、套种洋芋、桑枝食用菌,每年可实现蚕桑综合收入5亿多元,仅此一项农民实现人均纯收入1100多元,蚕桑产业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项目。但是,在该县蚕桑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由于蚕茧收烘流通体制存在的不适应蚕桑产业化发展的严重桎梏,蚕农、蚕茧收烘茧灶、茧丝绸企业三者的利益关系被扭曲,而在这个利益关键的收烘流通中间环节,由于市场管理混乱,无序竞争,导致茧价大波动,利益损害最重的是蚕农,获取利益最大的是收烘茧灶和茧丝绸企业。要破解蚕桑产业发展的瓶颈难题,必须坚持“依法监管、放开搞活、市场运作”的原则,从蚕茧收购流通体制改革入手,创新收烘流通体制机制,研究制定深化蚕茧流通体制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对蚕茧市场宏观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蚕茧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国办发(200144号文件)和国家四部委联合公布的《蚕茧流通管理办法》,加强对鲜茧收购、经营资格的审批监管,对符合资格条件、且具有收烘资格条件的缫丝企业、茧灶准许进入市场收烘鲜茧,既要放开又要管好,对恶意抬高价格或故意压低价格的蚕茧经营主体企业,以及无证经营的“茧贩子”坚决予以处罚,维护蚕茧收购流通良好秩序。

(二)建立蚕茧收购价格协商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蚕农、茧灶、茧丝绸企业三方博弈,最弱势的、往往最后败下阵的是蚕农,切实保护好蚕农利益,调动广大蚕农栽桑养蚕的积极性,是做大做强石泉蚕桑产业的关键所在。因此,政府部门要当好“红娘”,在每年的蚕茧收购季节牵头召开蚕茧收购协商会议,按照“市场规律、信息透明、有序收购”的原则,合理确定收购价,防止收烘茧灶、丝绸企业、个体茧贩相互争夺蚕茧,致使出现收购中间环节哄抬或压低价格,人为助推蚕茧价格上下出现大的波动,确保蚕茧市场的稳定。 

(三)加强蚕茧收烘经营主体建设。蚕桑产业是关联度很强的产业,各生产环节利益关系密切,茧丝绸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了,蚕茧收烘流通才会有市场,蚕农才能够积极栽桑养蚕,强村大户才能够培育得起来。要提高蚕桑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比较效益,必须千方百计地减少蚕茧收烘流通环节,降低中间环节费用,适当降低蚕茧收购经营准入门槛,积极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促进适度竞争,保护蚕农利益,稳定茧丝绸市场。探索整合蚕茧资源市场,把蚕茧收烘作为特许经营项目,准许有条件的企业法人或社会经济组织,通过招商或招标等方式取得石泉县蚕茧收购经营权,按照《公司法》组建“石泉县蚕茧股份有限公司”。鉴于目前只有天虹公司、天新公司两家具有合法收购经营资格,其它26个茧灶多数为原供销系统改制下岗职工,受茧丝绸企业委托代购代烘蚕茧的现实情况,由新成立的公司收购或兼并各茧灶,或者以股份制形式联合各收烘经营主体,按年收购量和经营规模水平,确定股份份额,参加股份合作,直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和分红,在公司的统一管理下,按照政府宏观指导,从事鲜茧收购经营活动。

(四)鼓励企业扶持蚕桑基地建设。按照“企业+基地”的经营模式,鼓励茧丝绸企业在各镇蚕桑主产区建立蚕桑生产基地,企业通过对蚕桑生产环节的定向资金投入、定向服务和定向收购,建立以利益为纽带的经济共同体和蚕茧保护价的风险机制,实现蚕桑生产与企业共同发展。

(五)建立蚕桑产业发展风险基金。多年来,蚕桑产业一直是在政府的大推动、大投入下发展起来的一大产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加之国家产业政策的大调整,仅靠“东桑西移”等政策性的扶持是有限的,该县蚕桑产业化发展必须走社会化大发展的路子,政府在制定产业发展政策的同时,从有利于蚕桑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路上考虑,建立蚕桑发展风险基金。可从参与鲜茧收购经营的企业或茧灶,按经营规模和购销量收取一定的蚕桑风险金,用于扶持强村大户发展和市场低迷所带来的价格波动,给蚕农直接补贴以及用于企业蚕茧储备行息补贴,以此减少蚕农和企业的损失,促进全县蚕桑产业化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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