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是30年来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重要经验总结,是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的必然要求。针对我国农产品供求格局变化和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决定》提出了提高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能力的新要求。准确理解中央的战略意图,需要把握好以下两点。
第一,充分认识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农产品国际贸易成效明显。1978—2007年,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总额从61亿美元增长到776亿美元。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四大农产品进口国和第五大农产品出口国。二是农业利用外资效果显著。我国农业利用外资经历了由小到大、由点到面、由简到繁的发展历程。据不完全统计,1978—2007年,我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农、林、牧、渔生产加工企业1.8万家,合同金额330亿美元。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100多亿美元,利用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援助近30亿美元。三是境外农业开发稳步推进。目前,我国已有40多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境外30多个国家从事农业投资、合作生产和企业上市,累计境外农业直接投资9亿多美元。
第二,提高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能力,就要在扩大农业对外开放过程中,扬长避短、趋利避害,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进一步拓展农业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一是完善农产品进出口战略规划和调控机制。二是加强国际市场研究和信息服务。三是强化农产品进出口检验检疫和监管。四是引导外商投资发展现代农业。五是实施外资准入和安全管理制度。六是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统筹开展对外农业合作,逐步建立农产品国际产销加工储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