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当前及今冬明春全县蚕桑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是:
1、新建高标准丰产密植桑园2.5万亩;
2、建设示范养蚕大棚450个;
3、建设示范小蚕共育室200个;
4、推广方格簇150万片;
5、建设示范省力化养蚕台2000套;
6、蚕桑技术培训636场次,到村率达到100%,入户率达到95%以上;
7、蚕种场配套建设项目1个。
二、资金来源
1、国家“东桑西移”项目资金200万元;
2、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县资金200万元;
3、库区移民产业扶持资金100万元;
4、国家富民强县蚕桑产业化建设项目实施县项目资金75万元;
5、从农业综合开发、迁移式扶贫、重点村建设项目产业扶持资金中筹措50万元;
6、其它配套项目建设资金150万元。
三、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高效密植桑园基地建设
1、建设内容及标准
实施部门实行项目资金捆绑,由项目资金部门牵头,实施新建高效丰产密植桑园2.5万亩(各乡镇具体任务见附表一)。其指导性栽植密度标准为:杂交桑每亩3000株左右,良桑每亩1000-1500株,荆桑每亩1500株左右。
2、补助标准
新建高效密植丰产桑园补助标准为:
(1)水肥条件好的平地每亩补助75元,坡地每亩补助50元;
(2)对农户新建连片良种桑园,在原奖补标准的基础上,每亩再奖补100元;
(3)补植高效密植桑园(每亩500株以上)每亩补助30元,补植荆桑坡地每亩补助20元;
3、奖补办法
(1)对连片新建高效密植丰产桑园50亩以上、成活率达90%以上的所有农户,逐户登记造册,经验收合格后,直补到农户;
(2)对补植连片密植桑园50亩以上、成活率达90%以上的所有农户,逐户登记造册,经验收合格后,直补到农户;
(3)对科技兴桑,各乡镇新建优质品种桑30亩以上、成活率达90%以上的所有农户,逐户登记造册,经验收合格后,直补到农户;
(4)对农户自行新建、补植连片桑园5亩以上,科技兴桑新建、补植3亩以上,方可申报验收和实施奖补。
(5)鼓励组织农户建设高效密植丰产桑园,对领导抓点、部门抓点100亩以上,连片建设高效密植桑园的,每亩奖励组织费25元。
(6)各乡镇新发展1000亩连片密植桑园,每亩奖励乡镇组织费30元;新发展500亩连片密植桑园,每亩奖励乡镇组织费20元;各乡镇新发展200亩连片密植桑园,每亩奖励乡镇组织费10元
各乡镇要预留好明春桑树育苗地块,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配套设施建设
重点完成国家“东桑西移”项目建设中核心示范区5000亩密植桑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具体任务见附表一)。
5、龙头企业扶持基地建设
鼓励县天成丝业公司、永宏丝业公司、天虹公司与各乡镇建立蚕桑基地建设帮扶关系,原则上对农户新建桑园基地建设的桑苗进行直补。具体扶持补助合同和补助办法由企业与各乡镇商议确定,由县林业局(蚕桑局)、财政局进行监督和考核,所需资金原则上从对企业拟征收的蚕茧组织费中列支。
(二)养蚕大棚(简易蚕室)建设
1、建设内容及标准
实施项目资金捆绑,由项目资金牵头部门实施新建养蚕大棚(简易蚕室)450个(各乡镇具体任务见附表二)。
养蚕大棚(简易蚕室)应有相应的室内设施、外界标识及配套设置。其类型、大小依各地自然、经济条件不同而异,推荐以下五种常用的养蚕大棚作为建设参考。
(1)镀锌钢管塑料大棚
大小根据场地和饲养量而定,一般有14×5、20×7和25×8平方米等规格。用直径25毫米、壁厚1.5毫米的装配式镀锌大棚钢管作拱架,0.1毫米厚的塑料膜作棚顶覆盖材料,再覆1-2层遮阳网作隔热层。一般搭建2层蚕台。
(2)竹木塑料养蚕大棚
大棚的大小同样应根据场地和饲养量而定,一般竹木结构塑料大棚宽3-5米,高1.8-2.2米,长20-30米。用粗毛竹作拱架,0.1毫米厚的塑料膜作棚顶覆盖材料,再覆1-2层遮阳网作隔热层。可在棚内搭建两层蚕台,也可直接养地蚕。由于受竹竿强度的限制,这类大棚不宜太宽、太高,否则牢度较差。
(3)冬暖型蚕菜两用大棚
一般规格为长20米,宽8-10米,前墙高0.3-0.5米,山墙高2.2米,后墙高1.4-1.6米。大棚种菜及大棚养殖兼用。大棚养蚕从5月上旬开始,到10月上旬结束,其间共5个月,余之7个月可用来搞种植业和养殖业。一棚多用可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
(4)稻草养蚕大棚
稻草大棚的面积一般为12×8平方米,顶高6米。四周砌1.2米高砖墙,墙体0.4米高处开若干个花格,用于通风换气。大棚两端和每间隔4米用毛竹分别立柱,棚顶和梁的两端覆盖稻草,棚内设宽1.7米的三畦纵向蚕座,搭建2层蚕台,下面一层为地蚕育。
(5)简易蚕室
简易蚕室的大小,一般为35×8平方米,四周墙体为水泥砖,棚顶为石棉瓦,可搭两层蚕台,也可直接养地蚕。简易蚕室与钢管塑料大棚相比,具有坚固度高、使用时间长、便于养蚕操作、温湿度易控制、室内温差小的优点。但一次性投资大,可考虑综合利用。
2、补助办法
新建养蚕大棚(简易蚕室)达到规定标准,经验收合格后,逐户登记造册,按每个2000元的标准,直补到户。
(三)小蚕共育室建设
1、建设内容及标准
实施项目资金捆绑,由项目资金牵头部门实施,新建小蚕共育室200个(各乡镇具体任务见附表三)。每个小蚕共育室面积应不低于50平方米,年共育蚕种不少于100张。共育室推荐规格为长8.4米×宽7.6米×高2.8米-3米。小蚕共育室应有相应的室内设施,外界标识及配套设置。现推荐两个范例:
2、补助办法
建设小蚕共育室达到规定标准,经验收合格后,逐户登记造册,按每个2500元的标准,直补到户。
(四)方格簇推广应用
1、建设内容及标准
由县林业局(蚕桑局)牵头推广方格簇150万片(各乡镇具体任务见附表四)。凡推广方格簇每片不低于156孔,每片奖补0.20元。
2、补助办法
新推广方格簇达到规定标准,经验收合格后,逐户登记造册,直补到户。
(五)省力化活动养蚕台建设
1、建设内容及标准
实施项目资金捆绑,由项目资金牵头部门实施建设省力化活动养蚕台2000套(各乡镇具体任务见附表五)。
2、补助办法
新建省力化活动养蚕台达到规定标准,逐户登记造册,经验收合格后,按每个150元的标准,直补到户。
(六)蚕桑技术培训
1、培训内容、方法和标准
坚持以提高蚕茧质量和生产效益为核心,把百县百万农民培训计划、扶贫培训、职教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劳务输出培训、科技培训等涉农技术培训项目进行集中捆绑和有效整合,对蚕桑生产各个环节的技术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栽桑建园、大棚养蚕、小蚕共育、多批次养蚕、省力化养蚕及方格簇使用以及桑园冬管、桑树芽改、桑树病虫害防治、桑苗繁育及家蚕饲养等标准技术培训。培训原则上由县林业局(蚕桑局)总体牵头协调,乡镇及项目建设单位和联村部门具体组织。培训对象重点是养蚕大户和乡镇、村组干部。培训标准为:各乡镇集中培训不少于两场次,到村培训至少三次,今年秋冬和明春集中培训,每批发种前必须进行培训。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蚕桑生产不同类次的培训,确保每个养蚕户至少有一人掌握养蚕全套技术,每一名乡镇、村组干部都成为指导蚕桑发展的行家里手,每一个乡镇都有若干支技术素质过硬的专业服务队(各乡镇具体培训任务见附表六)。
(七)配套蚕种场建设
1、建设内容和标准
经批准承担与基地配套改造项目的蚕种场,更新改造的有关设备可以是催青类、养蚕类、上蔟类、制种类、浴种类、消毒防病类生产设备与器具,设备更新改造投入的资金不得低于30万元。国家予以资助设备更新改造款补贴30万元。
在蚕种场设备更新改造中,国家给予补贴的是与制种直接相关的设备,其他的房屋基建、制种过程中的耗材等不予补贴。配套蚕种场建设项目的实施牵头部门为县林业局(蚕桑局),实施主体为石泉县蚕种场,其建设方案由县蚕种场根据国家“东桑西移”项目标准及要求制定,经县林业局(蚕桑局)和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补助办法
对配套蚕种场建设达到规定标准,经验收合格后,由县茧丝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把建设资金补助到实施单位县蚕种场。
四、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按照蚕桑产业项目建设总体要求,当前及今冬明春蚕桑建设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任务及进度见附表七)。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2006年8月1日—9月10日)。主要任务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加快蚕桑突破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当前及今冬明春蚕桑产业建设实施方案;筹备召开全县蚕桑生产动员大会等会议,对当前及今冬明春蚕桑生产各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做好蚕桑突破发展的宣传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为项目实施阶段(9月10日—11月30日)。主要任务是:全面完成栽桑建园、养蚕大棚、小蚕共育室、方格簇推广、省力化活动养蚕台等建设任务;做好各蚕桑产业项目建设的自查、建档立卡等工作。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主要任务是:对2006年度蚕桑产业项目建设情况组织验收,做好迎接上级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奖补兑现工作;全面搞好桑园冬季管理。
第四阶段为春季蚕桑生产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元月1日—4月20日)。主要任务是:做好桑树芽改、桑苗繁育、科技培训、春蚕种预订和落实等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县委、县政府与项目实施乡镇、各相关部门签定蚕桑发展目标责任书,列为今年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2、各乡镇和项目实施单位及联村部门要根据蚕桑产业发展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抽调得力干部抓好落实。
3、各项目实施乡镇是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充分发动群众,落实好栽桑地块,并做好桑苗款的筹集和桑苗的组织调运工作。
4、各出资部门是项目实施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落实好各自的奖补资金,与各乡镇紧密协作,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奖补资金的及时到位。
5、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今冬明春蚕桑生产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广电、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蚕桑产业发展氛围;县委办、政府办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于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致使蚕桑产业建设进展缓慢的乡镇和部门,要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使其迎头赶上,全力以赴确保当前及今冬明春蚕桑生产各项任务的完成。
当前及今冬明春全县蚕桑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是:
1、新建高标准丰产密植桑园2.5万亩;
2、建设示范养蚕大棚450个;
3、建设示范小蚕共育室200个;
4、推广方格簇150万片;
5、建设示范省力化养蚕台2000套;
6、蚕桑技术培训636场次,到村率达到100%,入户率达到95%以上;
7、蚕种场配套建设项目1个。
二、资金来源
1、国家“东桑西移”项目资金200万元;
2、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县资金200万元;
3、库区移民产业扶持资金100万元;
4、国家富民强县蚕桑产业化建设项目实施县项目资金75万元;
5、从农业综合开发、迁移式扶贫、重点村建设项目产业扶持资金中筹措50万元;
6、其它配套项目建设资金150万元。
三、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高效密植桑园基地建设
1、建设内容及标准
实施部门实行项目资金捆绑,由项目资金部门牵头,实施新建高效丰产密植桑园2.5万亩(各乡镇具体任务见附表一)。其指导性栽植密度标准为:杂交桑每亩3000株左右,良桑每亩1000-1500株,荆桑每亩1500株左右。
2、补助标准
新建高效密植丰产桑园补助标准为:
(1)水肥条件好的平地每亩补助75元,坡地每亩补助50元;
(2)对农户新建连片良种桑园,在原奖补标准的基础上,每亩再奖补100元;
(3)补植高效密植桑园(每亩500株以上)每亩补助30元,补植荆桑坡地每亩补助20元;
3、奖补办法
(1)对连片新建高效密植丰产桑园50亩以上、成活率达90%以上的所有农户,逐户登记造册,经验收合格后,直补到农户;
(2)对补植连片密植桑园50亩以上、成活率达90%以上的所有农户,逐户登记造册,经验收合格后,直补到农户;
(3)对科技兴桑,各乡镇新建优质品种桑30亩以上、成活率达90%以上的所有农户,逐户登记造册,经验收合格后,直补到农户;
(4)对农户自行新建、补植连片桑园5亩以上,科技兴桑新建、补植3亩以上,方可申报验收和实施奖补。
(5)鼓励组织农户建设高效密植丰产桑园,对领导抓点、部门抓点100亩以上,连片建设高效密植桑园的,每亩奖励组织费25元。
(6)各乡镇新发展1000亩连片密植桑园,每亩奖励乡镇组织费30元;新发展500亩连片密植桑园,每亩奖励乡镇组织费20元;各乡镇新发展200亩连片密植桑园,每亩奖励乡镇组织费10元
各乡镇要预留好明春桑树育苗地块,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配套设施建设
重点完成国家“东桑西移”项目建设中核心示范区5000亩密植桑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具体任务见附表一)。
5、龙头企业扶持基地建设
鼓励县天成丝业公司、永宏丝业公司、天虹公司与各乡镇建立蚕桑基地建设帮扶关系,原则上对农户新建桑园基地建设的桑苗进行直补。具体扶持补助合同和补助办法由企业与各乡镇商议确定,由县林业局(蚕桑局)、财政局进行监督和考核,所需资金原则上从对企业拟征收的蚕茧组织费中列支。
(二)养蚕大棚(简易蚕室)建设
1、建设内容及标准
实施项目资金捆绑,由项目资金牵头部门实施新建养蚕大棚(简易蚕室)450个(各乡镇具体任务见附表二)。
养蚕大棚(简易蚕室)应有相应的室内设施、外界标识及配套设置。其类型、大小依各地自然、经济条件不同而异,推荐以下五种常用的养蚕大棚作为建设参考。
(1)镀锌钢管塑料大棚
大小根据场地和饲养量而定,一般有14×5、20×7和25×8平方米等规格。用直径25毫米、壁厚1.5毫米的装配式镀锌大棚钢管作拱架,0.1毫米厚的塑料膜作棚顶覆盖材料,再覆1-2层遮阳网作隔热层。一般搭建2层蚕台。
(2)竹木塑料养蚕大棚
大棚的大小同样应根据场地和饲养量而定,一般竹木结构塑料大棚宽3-5米,高1.8-2.2米,长20-30米。用粗毛竹作拱架,0.1毫米厚的塑料膜作棚顶覆盖材料,再覆1-2层遮阳网作隔热层。可在棚内搭建两层蚕台,也可直接养地蚕。由于受竹竿强度的限制,这类大棚不宜太宽、太高,否则牢度较差。
(3)冬暖型蚕菜两用大棚
一般规格为长20米,宽8-10米,前墙高0.3-0.5米,山墙高2.2米,后墙高1.4-1.6米。大棚种菜及大棚养殖兼用。大棚养蚕从5月上旬开始,到10月上旬结束,其间共5个月,余之7个月可用来搞种植业和养殖业。一棚多用可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
(4)稻草养蚕大棚
稻草大棚的面积一般为12×8平方米,顶高6米。四周砌1.2米高砖墙,墙体0.4米高处开若干个花格,用于通风换气。大棚两端和每间隔4米用毛竹分别立柱,棚顶和梁的两端覆盖稻草,棚内设宽1.7米的三畦纵向蚕座,搭建2层蚕台,下面一层为地蚕育。
(5)简易蚕室
简易蚕室的大小,一般为35×8平方米,四周墙体为水泥砖,棚顶为石棉瓦,可搭两层蚕台,也可直接养地蚕。简易蚕室与钢管塑料大棚相比,具有坚固度高、使用时间长、便于养蚕操作、温湿度易控制、室内温差小的优点。但一次性投资大,可考虑综合利用。
2、补助办法
新建养蚕大棚(简易蚕室)达到规定标准,经验收合格后,逐户登记造册,按每个2000元的标准,直补到户。
(三)小蚕共育室建设
1、建设内容及标准
实施项目资金捆绑,由项目资金牵头部门实施,新建小蚕共育室200个(各乡镇具体任务见附表三)。每个小蚕共育室面积应不低于50平方米,年共育蚕种不少于100张。共育室推荐规格为长8.4米×宽7.6米×高2.8米-3米。小蚕共育室应有相应的室内设施,外界标识及配套设置。现推荐两个范例:
2、补助办法
建设小蚕共育室达到规定标准,经验收合格后,逐户登记造册,按每个2500元的标准,直补到户。
(四)方格簇推广应用
1、建设内容及标准
由县林业局(蚕桑局)牵头推广方格簇150万片(各乡镇具体任务见附表四)。凡推广方格簇每片不低于156孔,每片奖补0.20元。
2、补助办法
新推广方格簇达到规定标准,经验收合格后,逐户登记造册,直补到户。
(五)省力化活动养蚕台建设
1、建设内容及标准
实施项目资金捆绑,由项目资金牵头部门实施建设省力化活动养蚕台2000套(各乡镇具体任务见附表五)。
2、补助办法
新建省力化活动养蚕台达到规定标准,逐户登记造册,经验收合格后,按每个150元的标准,直补到户。
(六)蚕桑技术培训
1、培训内容、方法和标准
坚持以提高蚕茧质量和生产效益为核心,把百县百万农民培训计划、扶贫培训、职教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劳务输出培训、科技培训等涉农技术培训项目进行集中捆绑和有效整合,对蚕桑生产各个环节的技术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栽桑建园、大棚养蚕、小蚕共育、多批次养蚕、省力化养蚕及方格簇使用以及桑园冬管、桑树芽改、桑树病虫害防治、桑苗繁育及家蚕饲养等标准技术培训。培训原则上由县林业局(蚕桑局)总体牵头协调,乡镇及项目建设单位和联村部门具体组织。培训对象重点是养蚕大户和乡镇、村组干部。培训标准为:各乡镇集中培训不少于两场次,到村培训至少三次,今年秋冬和明春集中培训,每批发种前必须进行培训。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蚕桑生产不同类次的培训,确保每个养蚕户至少有一人掌握养蚕全套技术,每一名乡镇、村组干部都成为指导蚕桑发展的行家里手,每一个乡镇都有若干支技术素质过硬的专业服务队(各乡镇具体培训任务见附表六)。
(七)配套蚕种场建设
1、建设内容和标准
经批准承担与基地配套改造项目的蚕种场,更新改造的有关设备可以是催青类、养蚕类、上蔟类、制种类、浴种类、消毒防病类生产设备与器具,设备更新改造投入的资金不得低于30万元。国家予以资助设备更新改造款补贴30万元。
在蚕种场设备更新改造中,国家给予补贴的是与制种直接相关的设备,其他的房屋基建、制种过程中的耗材等不予补贴。配套蚕种场建设项目的实施牵头部门为县林业局(蚕桑局),实施主体为石泉县蚕种场,其建设方案由县蚕种场根据国家“东桑西移”项目标准及要求制定,经县林业局(蚕桑局)和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补助办法
对配套蚕种场建设达到规定标准,经验收合格后,由县茧丝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把建设资金补助到实施单位县蚕种场。
四、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按照蚕桑产业项目建设总体要求,当前及今冬明春蚕桑建设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任务及进度见附表七)。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2006年8月1日—9月10日)。主要任务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加快蚕桑突破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当前及今冬明春蚕桑产业建设实施方案;筹备召开全县蚕桑生产动员大会等会议,对当前及今冬明春蚕桑生产各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做好蚕桑突破发展的宣传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为项目实施阶段(9月10日—11月30日)。主要任务是:全面完成栽桑建园、养蚕大棚、小蚕共育室、方格簇推广、省力化活动养蚕台等建设任务;做好各蚕桑产业项目建设的自查、建档立卡等工作。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主要任务是:对2006年度蚕桑产业项目建设情况组织验收,做好迎接上级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奖补兑现工作;全面搞好桑园冬季管理。
第四阶段为春季蚕桑生产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元月1日—4月20日)。主要任务是:做好桑树芽改、桑苗繁育、科技培训、春蚕种预订和落实等各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县委、县政府与项目实施乡镇、各相关部门签定蚕桑发展目标责任书,列为今年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2、各乡镇和项目实施单位及联村部门要根据蚕桑产业发展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抽调得力干部抓好落实。
3、各项目实施乡镇是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要充分发动群众,落实好栽桑地块,并做好桑苗款的筹集和桑苗的组织调运工作。
4、各出资部门是项目实施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落实好各自的奖补资金,与各乡镇紧密协作,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奖补资金的及时到位。
5、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今冬明春蚕桑生产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广电、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蚕桑产业发展氛围;县委办、政府办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于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致使蚕桑产业建设进展缓慢的乡镇和部门,要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使其迎头赶上,全力以赴确保当前及今冬明春蚕桑生产各项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