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石各单位:
为加快蚕桑产业突破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从2006年起在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干部、联乡包村的各部门、驻石各单位和乡镇所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栽桑建园抓点示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工作责任。为确保完成2006年2.5万亩栽桑建园任务,县级领导结合“五联一包”每人抓好100亩密植桑园示范点;全县各部门及驻石单位结合扶贫包村包建密植桑园100亩;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包抓100亩密植桑园示范点。各级领导干部栽桑建园抓点示范的地块、面积不得重复。各级领导干部务必倾注时间、精力,落实好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抓点建园任务。
二、强化工作措施。全体联系乡镇县级领导干部、联乡包村的部门及乡镇领导要早着手,早安排,早落实,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抓点示范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强与林业、蚕桑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密植桑园建园标准,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做好规划设计,落实好品种和地块。要将所抓点的基本情况建卡立档,建立台帐。要切实转变作风,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切实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带动全县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严格检查考核。县林业、蚕桑部门要加强对栽桑建园抓点示范工作的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县委、县政府将于11月底组织有关单位对栽桑建园抓点示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县级领导抓点示范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述职范围,各乡镇、部门抓点示范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对完成任务好、成效显著的部门、乡镇领导给予奖励;对完成任务差、弄虚作假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附:1、2006年县级领导栽桑建园抓点示范一览表
2、2006年县直部门、单位栽桑建园抓点示范一览表
3、2006年乡镇领导栽桑建园抓点示范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