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泉县委 石泉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蚕桑产业突破发展的实施意见
(2006年9月6日)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以建设绿色产业基地为重点,实现陕南突破发展”和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蚕桑产业突破发展”的战略部署,抢抓“东桑西移”机遇,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县蚕桑产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切实增强对加快蚕桑产业突破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1、发展蚕桑产业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蚕桑是一项具有比较效益好、周期短、见效快、风险小等优势的产业,对于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带动整个县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县蚕桑产业经过近30年的发展,现已形成集制种、养蚕、烘茧、缫丝及新产品开发为一体的产业化格局,成为富民强县的一项主导产业,人均蚕茧占有量、养蚕单产、亩桑产茧及系列化产品开发水平名列西北地区前列。但蚕桑产业的主导地位仍不够突出,管理体系尚不完备,农、工、商收益分配不合理,规模化水平不高,产业链条比较单一,制约了蚕桑产业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各乡镇、各部门要抢抓蚕桑发展的历史机遇,紧紧围绕建蚕桑大县的蚕桑产业发展目标,不断夯实蚕桑发展基础,加快发展速度,提高产业的质量和效益。
2、发展蚕桑产业面临的有利机遇。当前,我县的蚕桑发展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际和国内市场对茧丝绸的需求量大幅度增长。国家对茧丝绸产业布局进行重大调整,实施“东桑西移”计划,重点扶持中西部地区兴桑养蚕,培育一批蚕茧基地县上规模、上档次。省、市高度重视发展蚕桑生产,省委、省政府提出了陕南要实现绿色产业突破发展的要求、市政府把蚕桑作为绿色产业的重点率先发展,出台了实施蚕桑产业突破发展的决定,将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为蚕桑产业突破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抓住有利机遇,用足用好各项政策,群策群力,扎实工作,全力加快蚕桑产业突破发展。
3、发展蚕桑产业是县域经济突破发展的需要。我县经济基础薄弱,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尤其是主导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制约了县域经济突破发展。蚕桑作为我县一项功勋产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近十多年来,由于多种因素影响,一直处于徘徊不前的状态。总结蚕桑产业发展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我县蚕桑产业在几十年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基础、机制、技术三大优势,是其它任何一项产业所无法比拟的。因此,要实现县域经济突破发展,必须在“生态立县、工业强县、产业富县、旅游兴县”的战略思想指导下,走“一县一业”的发展路子,坚持把加快蚕桑这一优势产业的发展作为促进财政增长、农民增收的重点和突破口来抓,使蚕桑在产业发展中居战略主导地位。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发展蚕桑产业的共识,坚持蚕桑第一产业的地位不动摇,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优先和强势推进蚕桑产业发展,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蚕桑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基本原则
4、指导思想:立足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把蚕桑产业作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突破口,确立蚕桑在产业发展中第一产业的战略主导地位, 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东桑西移”战略的有利机遇,按照“基地建设规模化、生产经营产业化、产业管理市场化”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以提高蚕桑产业标准化生产为核心,突出优势区域,抓好基地建设,扶持龙头企业和蚕业合作经济组织,努力做大做强我县蚕桑产业。
5、目标任务:按照“抓基地强龙头做大做强;抓科技打品牌做深做精”的思路,深入实施“十、百、万”工程,即通过三年努力,新建高标准密植桑园5万亩,力争到“十一五”末,使全县高效密植桑园达到10万亩;建立100个蚕桑基地村;培育10000个年养蚕10张以上的大户。到2010年,全县年养蚕发种由2005年的5.8万张增长到20万张以上,年产茧总量由2005年的2000吨增长到7000吨以上,蚕农收入由2005年的4250万元增长到1.8亿元,工业产值由2005年的9750万元增长到4亿元,努力实现“发种总量、产茧总量、蚕农收入、工业产值” 四项指标翻两番目标,使蚕桑真正成为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工业扩张、富民强县的支柱产业。
6、发展要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走开放式发展的路子,激活蚕桑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依靠科技创新,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普及先进实用技术,全面提高蚕桑产业的科技水平。坚持因地制宜,鼓励规模经营,把蚕桑发展的重点向优势区域集中,实施大村大户带动战略。坚持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大力支持企业实施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下功夫培育发展核心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龙头企业,推进蚕桑产业跨越式发展。
三、重视把握和切实抓住蚕桑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
7、进一步夯实蚕桑产业发展基础。把建丰产桑园基地建设作为蚕桑产业发展的重点,坚持以国道沿线、汉江两岸和川道地区为重点,按照品种优先、适度加密、技术配套、集中连片的原则,捆绑支农项目资金,倾斜扶持发展100个专业强村和1万户专业大户,建20个育苗专业村,规划一批集中连片的千亩、百亩桑园和育苗基地,同时不放松栽植田坎桑、地边桑,形成铺天盖地栽桑、家家户户养蚕的产业发展格局。引导农民舍得拿出好田好地、舍得投入大力发展丰产密植桑园,支持有头脑、善经营、会管理的能人大户进行规模经营,推进育苗产业化,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的优质高效示范桑园。同时加快原有桑园的品种更新、补植加密和规范管理,力争五年内使国道沿线、川道地区基本实现全覆盖,以基地规模的扩大带动养蚕总量的增加。加强蚕种生产,严格蚕种经营资格认定,严把蚕种生产质量关,严格按标准化程序操作,抓好优良蚕品种的选育、桑蚕新品种引进及蚕品种的升级换代,年生产优质名牌蚕种规模达到30万张,提倡蚕种生产企业直销蚕种、服务蚕农,严格蚕种质量和市场监管。蚕室建设要坚持扩建与改造并举,将其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推广省力化养蚕技术,鼓励发展生态种养模式。
8、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把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作为蚕桑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对天成公司、永宏公司、天虹公司等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特别是通过积极争取国家东桑西移和技术改造等项目,扶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和产业深度,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生产经营能力。同时,加快县蚕种场、天虹公司改制步伐,盘活存量资产,转变经营体制,促使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我县得天独厚的蚕桑资源优势,包装项目,多方式多渠道对外推介招商,特别是以蚕桑副产品的天然保健及药用价值为卖点,有针对性地与国内知名生产厂商联系,争取成为其原料供应和产品加工基地。按照集中优势、突出重点、打造精品的思路,以蚕桑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为目标,以蚕丝被、蚕公贡酒、桑枝食用菌等蚕桑副产品开发为着力点,加大扶持力度,加强科技攻关,广泛开展合作,加快新产品的开发进度,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和整体效益。抓好蚕桑产业标准化工作,大力培育蚕桑名牌产品,全面提升其市场竞争力。
9、加大科技推广普及力度。坚持把科技兴蚕作为蚕桑产业发展的突破口,把提高蚕茧质量和蚕桑生产效益放在首位。全面改进和推广养蚕新技术,大力推广大棚养蚕、小蚕共育、省力化蚕台、方格簇蚕具、蚕病综合防治等技术,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县小蚕共育率达到60%以上,省力化蚕台和方格簇为主的优良蚕具普及率达到80%以上。突出抓好桑园管理,认真搞好桑树改良,提高桑园管理水平。积极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改进长期以来形成的以桑树春伐为基础的三三制养蚕模式,积极推行桑树春伐、夏伐科学结合的“五批次”养蚕模式,即以春、夏、秋三季为主、早春和晚秋为辅的轮养技术,缓解劳动力紧张的矛盾,提高经济效益。坚持以提高蚕茧质量、提高生产效益为核心,整合培训资源,有支农培训项目的相关部门和单位每年都要拿出至少三分之一的项目资金用于蚕桑技术培训,并拟定技术培训计划。要采取参观学习、现场指导、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确保每个养蚕户至少有一人掌握养蚕先进适用技术,每个乡镇有一支技术能力过硬的专业服务队。要在全县干部中组织开展蚕桑技术培训,使每一名干部都能成为指导蚕桑产业的行家里手。
10、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健全科技服务网络,充分利用现有的蚕桑科技资源,采取招录、选聘等方式,每年从人才库中充实一批中青年蚕桑技术人员到蚕桑生产一线,构建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每个乡镇至少落实三至五名有一定蚕桑生产实践经验的蚕桑专干,实行专职专用,对确定的蚕桑基地村配备中心辅导员,享受蚕桑产业专项津贴。通过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加强对蚕桑辅导员的管理,使其真正发挥为农民服务的作用,确保蚕农养蚕水平得到稳步提高。大力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采取科技承包挂钩方式,实行蚕桑技术员的报酬与产业发展的效益挂钩,定任务、定目标、定奖惩,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积极发展民营蚕桑技术服务组织、专业协会,鼓励龙头企业建立中介组织和服务机构,为蚕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进一步密切龙头企业与蚕农的利益关系。
四、进一步创新蚕桑产业经营管理体制
11、整活蚕茧经营市场。把理顺蚕茧市场管理作为确保蚕桑产业突破发展的关键,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下功夫革除阻碍蚕桑产业发展的体制弊端。本着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有利于促进蚕桑产业发展的原则,放开鲜茧收购价格和市场,建立蚕茧最低保护价制度。整活干茧销售市场,逐步取消严格的干茧上交和茧区划分规定,切实加强对干茧的组织费和税收征管。大力支持龙头企业通过提供服务、发展订单农业,推行企业加农户的经营模式,通过龙头企业与蚕农建立直接合作关系,签订产销合同,确保茧源和茧价稳定。鼓励龙头加工企业在市场准入的前提下建立或与各类蚕桑产业经济组织联建蚕茧收烘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兼并、租赁和收购现有收烘企业,逐步建立自己稳固的茧区和原料供应基地。要严厉打击土灶经营等非法行为,坚决查处违反质量标准的收购单位,形成价值规律主导、政府间接调控的管理格局,营造良好的蚕茧市场秩序。
12、创新蚕桑生产经营模式。进一步理顺蚕桑生产管理体制,明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相关部门、龙头企业、专业协会的作用,建立高效务实有序的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蚕药蚕具市场,建立以技术部门为中心的蚕药蚕具供应网络,确保蚕农利益。按照“自愿加入、自由退出、民主管理”的原则,鼓励龙头企业与乡镇、村组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和协会,积极探索“公司+协会+农户”的茧丝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力争实现供种、供药、管养、消毒、治病、售茧标准“六个统一”,对农户实行定单生产、合同收购,通过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积分返利等方式,使蚕农与企业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良性机制,实现全县蚕桑产业发展的市场化、产业化、标准化。
五、不断加大对蚕桑产业的扶持力度
13、切实加大资金投入。适应蚕桑产业跨越式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多渠道、多方式筹集产业发展资金。结合“东桑西移”项目的实施,积极争取中、省、市蚕桑产业项目资金补助以及其它蚕桑产业项目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新农村建设、退耕还林工程、小流域治理、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等项目的实施,对蚕桑产业发展予以重点倾斜。由县财政局牵头,每年从企业征收的组织费和税收中提取30%,建立蚕桑产业发展风险基金,用于育苗风险补贴、保护价收购蚕茧补贴等方面,确保蚕桑产业稳步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加大对蚕桑生产的投入,弥补发展资金的不足。通过多方共同努力,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项目建设资金为补充,企业和群众投入为主体,蚕桑产业风险补贴为基础的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和防范风险体制。
14、扶持发展优惠政策。坚持土地承包和耕地保护政策,允许桑园依法有偿流转,鼓励适度规模经营。出台扶持发展优惠政策,对龙头企业扩建、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用地、税收返还等方面给予扶持,在蚕桑技术服务方面给予配合和支持,蚕桑产业发展所涉征地等事宜的,相关部门简化工作程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蚕农发展蚕桑产业的基础设施用地按照农用地对待。每年退耕还林的指标,集中用于建设高效密植桑园,享受补贴政策。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和奖励激励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对在蚕桑产业发展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重奖,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对在新发展密植桑园、养蚕量、新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蚕桑产业发展突出的乡镇和大村大户,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扶持,以大奖补促进大发展。
六、切实加强对蚕桑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15、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蚕桑产业发展的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正副组长的县蚕桑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设置县蚕桑发展局,作为蚕桑产业发展的主管机构,统一负责、指导和协调蚕桑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及时解决产业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积极推行抓点示范,培育典型。县级领导负责抓好所联乡镇的蚕桑产业发展,抓好100亩的密植桑园示范点;全县所有联乡的部门及驻石单位要切实抓好所包联村的蚕桑产业发展任务,每年包建一个100亩以上的密植桑园点;各乡镇主要领导和副职领导每人抓一个100亩以上的密植桑园示范点;县乡蚕桑技术人员每人负责抓好一个连片50亩以上的科技示范点,包抓一个专业大户。
16、严格考核奖惩。抓紧制定科学的蚕桑考评体系和奖补办法,将蚕桑发展主要指标列为对乡镇、对部门政绩考核、年度综合考核的主要指标和提拔任用的主要依据之一。建立蚕桑产业发展目标考核制,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县上组织专门力量对蚕桑产业发展情况进行督查,随时掌握产业建设进展情况,每年对各乡镇、各部门发展蚕桑产业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发展速度快、成效显著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重奖;对完成任务差、弄虚作假、工作配合不积极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影响全局工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17、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把蚕桑产业发展作为实施绿色产业突破发展的重点,从资金投入、政策措施、体制机制、干部力量等方面提供支持。林业、蚕桑部门要加强对蚕桑产业体制和相关政策的研究,抓紧制定全县“十一五”蚕桑产业发展规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计划、财政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上对蚕桑产业予以重点倾斜。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为蚕桑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干部人才支持。科技部门要加大科技普及推广力度。农发、水利部门要捆绑项目资金,为蚕桑产业发展提供支持。工商、税务、经贸、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要密切协作,严格执法检查力度,加强蚕茧经营市场管理。广电、宣传部门要积极营造有利于蚕桑产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人大、政协要积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查蚕桑产业发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团员、妇女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参与蚕桑产业发展。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全力支持蚕桑产业发展,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为促进全县蚕桑实现跨越发展做出最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