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一届十一次全会作出《大力实施蚕桑产业突破发展的决定》后,全市上下竞相贯彻落实,发展热情高涨。具有较好基础的石泉县快速反应,高点定位,充分发动,扎实运作。他们按照“一县一业”发展思路的要求,以打造西北蚕桑第一县为目标,响亮提出奋战五年建园10万亩,实现养蚕总量、产茧总量、蚕农收入、加工产值“四个”翻两番,作出决定,锁定目标,配套政策,责任到人,有奖有罚,迅速在全县掀起了“铺天盖地兴桑,千家万户养蚕,各方服务参战”的发展热潮。这种系统思考、周密谋划,集中力量、真抓实干的胆略气势和运作思路,值得关注、借鉴。
一、突破发展蚕桑产业,必须把蚕桑产业的主导地位落实到养蚕户这个最基本的生产单元上。在区域经济发展中,任何一项优势产业的主导地位能否确立,关键取决于产业的市场主体是否强盛,其规模化、专业化程度是否较高。就蚕桑产业而言,作为养蚕主体的农户,要以养蚕为主业,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效益,没有一批农户的主要劳力兴桑养蚕,没有一定数量的养蚕大户和专业大户,任何地方、任何时候的主导产业都是空中楼阁。也就是说,发展蚕桑主导产业必须抓住农户这个最基本的生产单元,大力培养和扶植养蚕大户和专业大户。长期以来,我市多数农户固守“以粮为纲,多种经营”的生产模式,把养蚕仅仅当作副业,星星点点,粗放经营,效益低下,致使蚕桑产业的主导地位并没有从千家万户的蚕农中真正确立起来。近年来,这种状况正在发生积极变化。从一些基地县区,特别是石泉县蚕桑第一镇、第一村、第一户的实践经验看,规模出效益,效益决定劳力去向。综合分析目前可供农户选择的产业效益状况及农村劳动力结构和流向,蚕桑产业最主要的劳动力竞争对手是外出务工,只有养蚕效益赶上或超过外出务工效益,农民才会在家养蚕。要使劳力优先选择蚕桑产业,必须着力培养年养蚕10张以上的大户,进而扶持发展成为年养蚕20张以上的专业大户。池河镇、大阳村、陆龙志之所以能成为石泉县乡、村、户的“三个第一”,再次证明,只有年养蚕达到10张以上的收入,才能在农户中至少稳住一个主要劳力从事蚕桑生产,只有年养蚕达到20张以上的收入,才能集中全家精力专门从事蚕桑生产。只有这样,蚕桑生产在农户的主业甚至是专业地位才能形成,一村、一乡、一县也只有越来越多的蚕农成为大户或专业大户,主导产业才会真正确立并发展壮大起来。
二、突破发展蚕桑产业,必须狠抓密植丰产高效桑园建设。桑园建设是蚕桑产业的基础和条件,其质量优劣直接影响着养蚕的规模和效益。我市70多万亩桑园中,大多是“五边桑”和粮桑间作,品种参差不齐、生长条件较差,管理采摘成本很高,很难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因此,必须突破传统的桑园建设观念,真正把桑园当作产业园来建设,选择具备灌溉条件的好田好地,统一规划,连片布局,按照亩桑养蚕3张以上的标准高密度规模建园,同时加快老劣桑园的更新换代,确保基本桑园都始终保持在旺盛的“青春期”。高密度建园、快速度换代,在苗源稀缺、苗价昂贵的情况下是很难做到的,必须有计划地扎实抓好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做到苗源充足,质优价廉,自育自栽。石泉县提出的“三个舍得”,其中之一就是通过抓点示范,引导农民舍得拿出好田好地,连片布局、大力发展每亩1000—3000株的丰产密植桑园,一批规模化程度高、科技含量高、比较效益高的大村大镇正在兴起。同时高度重视育苗基础工作,提早着手繁育优良桑苗,为解决丰产园建设大量的苗木需求打下了基础。
三、突破发展蚕桑产业,必须下功夫提高养蚕的科技水平。养蚕是蚕农实现效益的关键环节,更是整个产业链条顺利延伸的基本条件,没有足够的优质蚕茧作保障,茧丝加工以及后续产品开发必然受到制约。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市养蚕总量和平均单产较低,根本原因是科技务蚕水平低。许多蚕农原始、粗放的生产状况没有大的改变,新技术、新方法普及率很低。这除了蚕农观念落后、技术普及乏力之外,还有诸如以茧价而论的“低潮发展,高潮受益”等引导的局限,没有用转变增长方式的理念,把蚕农的注意力引向依靠科技提质增效,抗御价格风险,导致蚕农往往以茧价涨跌而确定养不养、养多少,甚至兴桑毁桑,造成大起大落。突破发展蚕桑产业,必须狠抓养蚕先进实用技术推广,不断提高养蚕的比较效益。只有科技水平上去了,养蚕效益提高了,才能增强蚕农对茧价波动的心理承受能力,才能从根本上保持广大蚕农兴桑养蚕的积极性。石泉县坚持把科技养蚕作为蚕桑产业发展的突破口,通过算帐对比引导农户转变养蚕的效益观念,大力推广小蚕共育、大棚养蚕、省力化蚕台、方格簇具、蚕病防治等先进实用技术,特别是率先在全市推行多批次养蚕,收到良好效果。在较短的时间内,一批农户的平均张产达到40公斤以上,全县人均养蚕收入提高到300多元,以池河镇、大阳村、陆志龙“三个第一”为代表的一批强乡(镇)、村和专业大户科技务蚕水平明显提高,养蚕效益大幅提升,仅池河镇2005年养蚕量就达1. 8万张,人均养蚕近1张,户均3.2张。
四、突破发展蚕桑产业,必须着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产业发展快,要靠龙头带。龙头企业对整个产业拉动的强弱取决于产品开发能力,加工层次每向前延伸一步,产业的整体效益就会成倍增长。突破发展蚕桑产业,必须首先突破龙头企业发展滞缓的“瓶颈”制约,引进和培育一批拉动能力大、辐射范围广、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开展纺织、印染和制成品等深度加工,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增强企业实力,担当引领整个产业突破发展的责任。近年来,市、县两级积极推进企业改革,扩大招商引资,相继取得突破性进展,“瓶颈”制约明显缓解。石泉县针对蚕桑加工企业弱小,带动作用不强的问题,痛下决心,改制企业,招商引资,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开展科技攻关、改进生产工艺、开发下游产品,促进了蚕桑龙头企业壮大。以改制重组的天成公司和引进的永宏公司为代表,一批茧丝加工企业焕发出新的活力,成为全县蚕桑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带动力量。尤其值得肯定的是,石泉县积极实施蚕丝产品和其它副产品的深度开发,丝制内衣、丝棉被、蚕沙枕、雄蚕酒、蚕桑护肤品以及桑枝食用菌等一系列产品开发均取得市场佳绩,极大地提升了蚕桑产业化经营的层次和水平,产业链条开始延伸,综合效益明显提高。
五、突破发展蚕桑产业,必须不断推进机制创新。近年来,各县区积极推进蚕桑产业发展的机制创新,为突破发展注入了生机活力。石泉县在推进蚕桑产业机制创新中最为突出的有四点。其一,建立“政府保护育苗,企业保护蚕农”的机制。即:政府合理确定桑苗和蚕茧的最低保护价,苗价好时农民自由上市,暴跌后由政府按保护价补贴;蚕茧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跌时,企业必须按最低保护价收购,使蚕农利益得到必要保护。其二,大力发展蚕桑协会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托专业大户,组建蚕桑协会,通过“协会+农户”的模式,达到供种、供药、管理、消毒、治病、售茧标准“六统一”,使协会成为广大蚕农的利益代言人,提高蚕农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谈判能力。其三,建立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机制。坚持谁扶持蚕桑基地,谁收购蚕茧产品的原则,支持龙头企业通过有效服务,建立自己稳固的茧区和原料基地。一些烘茧、缫丝企业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通过“订单”形式,在企业所在地甚至跨区域建立蚕桑基地,实现了企业和蚕农利益的“双赢”。其四,建立抓点示范的工作落实机制。从县级领导到部门、乡镇领导及技术干部分层级落实“抓点帮户”任务责任,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奖惩措施。正是通过这些有效的机制创新,石泉蚕桑产业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生动局面。
石泉县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蚕桑突破发展的决定》信心十足,起步良好,势头喜人。可以预料,在保持这种态势、深入推进落实的进程中,肯定会遇到许多困难和矛盾。但有理由相信,石泉县委、县政府一定会以其智慧和坚强,带领全县人民突破一道道难关,化解一个个矛盾,直奔宏伟目标。
一、突破发展蚕桑产业,必须把蚕桑产业的主导地位落实到养蚕户这个最基本的生产单元上。在区域经济发展中,任何一项优势产业的主导地位能否确立,关键取决于产业的市场主体是否强盛,其规模化、专业化程度是否较高。就蚕桑产业而言,作为养蚕主体的农户,要以养蚕为主业,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效益,没有一批农户的主要劳力兴桑养蚕,没有一定数量的养蚕大户和专业大户,任何地方、任何时候的主导产业都是空中楼阁。也就是说,发展蚕桑主导产业必须抓住农户这个最基本的生产单元,大力培养和扶植养蚕大户和专业大户。长期以来,我市多数农户固守“以粮为纲,多种经营”的生产模式,把养蚕仅仅当作副业,星星点点,粗放经营,效益低下,致使蚕桑产业的主导地位并没有从千家万户的蚕农中真正确立起来。近年来,这种状况正在发生积极变化。从一些基地县区,特别是石泉县蚕桑第一镇、第一村、第一户的实践经验看,规模出效益,效益决定劳力去向。综合分析目前可供农户选择的产业效益状况及农村劳动力结构和流向,蚕桑产业最主要的劳动力竞争对手是外出务工,只有养蚕效益赶上或超过外出务工效益,农民才会在家养蚕。要使劳力优先选择蚕桑产业,必须着力培养年养蚕10张以上的大户,进而扶持发展成为年养蚕20张以上的专业大户。池河镇、大阳村、陆龙志之所以能成为石泉县乡、村、户的“三个第一”,再次证明,只有年养蚕达到10张以上的收入,才能在农户中至少稳住一个主要劳力从事蚕桑生产,只有年养蚕达到20张以上的收入,才能集中全家精力专门从事蚕桑生产。只有这样,蚕桑生产在农户的主业甚至是专业地位才能形成,一村、一乡、一县也只有越来越多的蚕农成为大户或专业大户,主导产业才会真正确立并发展壮大起来。
二、突破发展蚕桑产业,必须狠抓密植丰产高效桑园建设。桑园建设是蚕桑产业的基础和条件,其质量优劣直接影响着养蚕的规模和效益。我市70多万亩桑园中,大多是“五边桑”和粮桑间作,品种参差不齐、生长条件较差,管理采摘成本很高,很难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因此,必须突破传统的桑园建设观念,真正把桑园当作产业园来建设,选择具备灌溉条件的好田好地,统一规划,连片布局,按照亩桑养蚕3张以上的标准高密度规模建园,同时加快老劣桑园的更新换代,确保基本桑园都始终保持在旺盛的“青春期”。高密度建园、快速度换代,在苗源稀缺、苗价昂贵的情况下是很难做到的,必须有计划地扎实抓好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做到苗源充足,质优价廉,自育自栽。石泉县提出的“三个舍得”,其中之一就是通过抓点示范,引导农民舍得拿出好田好地,连片布局、大力发展每亩1000—3000株的丰产密植桑园,一批规模化程度高、科技含量高、比较效益高的大村大镇正在兴起。同时高度重视育苗基础工作,提早着手繁育优良桑苗,为解决丰产园建设大量的苗木需求打下了基础。
三、突破发展蚕桑产业,必须下功夫提高养蚕的科技水平。养蚕是蚕农实现效益的关键环节,更是整个产业链条顺利延伸的基本条件,没有足够的优质蚕茧作保障,茧丝加工以及后续产品开发必然受到制约。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市养蚕总量和平均单产较低,根本原因是科技务蚕水平低。许多蚕农原始、粗放的生产状况没有大的改变,新技术、新方法普及率很低。这除了蚕农观念落后、技术普及乏力之外,还有诸如以茧价而论的“低潮发展,高潮受益”等引导的局限,没有用转变增长方式的理念,把蚕农的注意力引向依靠科技提质增效,抗御价格风险,导致蚕农往往以茧价涨跌而确定养不养、养多少,甚至兴桑毁桑,造成大起大落。突破发展蚕桑产业,必须狠抓养蚕先进实用技术推广,不断提高养蚕的比较效益。只有科技水平上去了,养蚕效益提高了,才能增强蚕农对茧价波动的心理承受能力,才能从根本上保持广大蚕农兴桑养蚕的积极性。石泉县坚持把科技养蚕作为蚕桑产业发展的突破口,通过算帐对比引导农户转变养蚕的效益观念,大力推广小蚕共育、大棚养蚕、省力化蚕台、方格簇具、蚕病防治等先进实用技术,特别是率先在全市推行多批次养蚕,收到良好效果。在较短的时间内,一批农户的平均张产达到40公斤以上,全县人均养蚕收入提高到300多元,以池河镇、大阳村、陆志龙“三个第一”为代表的一批强乡(镇)、村和专业大户科技务蚕水平明显提高,养蚕效益大幅提升,仅池河镇2005年养蚕量就达1. 8万张,人均养蚕近1张,户均3.2张。
四、突破发展蚕桑产业,必须着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产业发展快,要靠龙头带。龙头企业对整个产业拉动的强弱取决于产品开发能力,加工层次每向前延伸一步,产业的整体效益就会成倍增长。突破发展蚕桑产业,必须首先突破龙头企业发展滞缓的“瓶颈”制约,引进和培育一批拉动能力大、辐射范围广、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开展纺织、印染和制成品等深度加工,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增强企业实力,担当引领整个产业突破发展的责任。近年来,市、县两级积极推进企业改革,扩大招商引资,相继取得突破性进展,“瓶颈”制约明显缓解。石泉县针对蚕桑加工企业弱小,带动作用不强的问题,痛下决心,改制企业,招商引资,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开展科技攻关、改进生产工艺、开发下游产品,促进了蚕桑龙头企业壮大。以改制重组的天成公司和引进的永宏公司为代表,一批茧丝加工企业焕发出新的活力,成为全县蚕桑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带动力量。尤其值得肯定的是,石泉县积极实施蚕丝产品和其它副产品的深度开发,丝制内衣、丝棉被、蚕沙枕、雄蚕酒、蚕桑护肤品以及桑枝食用菌等一系列产品开发均取得市场佳绩,极大地提升了蚕桑产业化经营的层次和水平,产业链条开始延伸,综合效益明显提高。
五、突破发展蚕桑产业,必须不断推进机制创新。近年来,各县区积极推进蚕桑产业发展的机制创新,为突破发展注入了生机活力。石泉县在推进蚕桑产业机制创新中最为突出的有四点。其一,建立“政府保护育苗,企业保护蚕农”的机制。即:政府合理确定桑苗和蚕茧的最低保护价,苗价好时农民自由上市,暴跌后由政府按保护价补贴;蚕茧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跌时,企业必须按最低保护价收购,使蚕农利益得到必要保护。其二,大力发展蚕桑协会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托专业大户,组建蚕桑协会,通过“协会+农户”的模式,达到供种、供药、管理、消毒、治病、售茧标准“六统一”,使协会成为广大蚕农的利益代言人,提高蚕农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谈判能力。其三,建立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机制。坚持谁扶持蚕桑基地,谁收购蚕茧产品的原则,支持龙头企业通过有效服务,建立自己稳固的茧区和原料基地。一些烘茧、缫丝企业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通过“订单”形式,在企业所在地甚至跨区域建立蚕桑基地,实现了企业和蚕农利益的“双赢”。其四,建立抓点示范的工作落实机制。从县级领导到部门、乡镇领导及技术干部分层级落实“抓点帮户”任务责任,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奖惩措施。正是通过这些有效的机制创新,石泉蚕桑产业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生动局面。
石泉县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蚕桑突破发展的决定》信心十足,起步良好,势头喜人。可以预料,在保持这种态势、深入推进落实的进程中,肯定会遇到许多困难和矛盾。但有理由相信,石泉县委、县政府一定会以其智慧和坚强,带领全县人民突破一道道难关,化解一个个矛盾,直奔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