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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2006年度工业经济工作考核办法

2007-01-05 09: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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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切实抓好2006年度工业经济工作,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建设工业强县积极性,确保年度工业经济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县乡两级干部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实施工业“双五”工程为重点,紧紧围绕年度工业经济目标任务,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体系,以量化考核为主,以定性评价为辅,公平、公正、客观地评价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抓工业经济工作业绩,进一步激发全县上下抓工业的热情,努力开创我县工业经济工作新局面。
    二、考核内容
    (一)县对乡镇考核
    以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切实抓好2006年工业“双五”工程的通知》(旬办发[2006]5号)和县乡企局下达的工业生产计划为依据,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1、有“双五”工程任务的乡镇
    (1)工业产值(30分):①乡镇工业总产值(5分),以各乡镇每月工业报表为基础,以乡企部门确认结果为依据,完成年度计划得满分,每欠计划1%,扣1分,扣完为止。②列入“双五”工程的企业产值(25分),完成年度计划得满分,每超欠计划1%,加减1分,加减分不超过25分。以单个企业进行考核,涉及多个企业的加权平均计分。
    (2)项目建设(30分):全面完成“双五”工程新建、续建项目投资计划得满分,每欠投资计划1%扣1分,扣完为止,新建项目未开工计0分。以单个项目为单位进行考核,涉及多个项目加权平均计分。
当年无“双五”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的乡镇,“工业产值”一项基准分按60分进行考核。其中:乡镇工业总产值(10分),列入“双五”工程的企业产值(50分)。
    (3)包抓工作(30分):①将县乡企局下达的工业生产计划分解到每个企业(5分);②成立了工业经济领导机构并落实了工作职责(3分);③列入“双五”工程的所有企业均确定有科级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包抓(3分);④乡镇主要领导、包抓领导深入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协调解决1—2个突出问题(10分);⑤境内企业(项目建设)没有因领导不力、管理不善出现停工停产或集体到县以上上访(6分);⑥包抓领导和工作人员有《工作日志》(3分)。以上项目以乡镇制发的文件、会议记录、企业书面证明、县人劳局印制的《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等资料和考核组深入实地检查核实结果为依据。
    (4)信息传递(10分):①每月按规定向县乡企局报送各种统计报表(4分);②每月按要求向县工业“双五”办公室报送《2006年工业“双五”工程进展情况统计表》(6分)。
    (5)附加分:乡镇在境内自主新建县上确定的“五大支柱工业”项目,培育出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给予加分奖励。以单个项目计算,投资50万元以上加10分,100万元以上加15分,200万元以上加20分,300万元以上加30分。对当年开工、当年建成投产的,在上述赋分的基础上再相应上浮50%。
    2、无“双五”工程任务的乡镇
    (1)工业产值(25分):以各乡镇每月工业报表为基础,以县乡企局确认结果为依据,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得满分,每欠计划的1%,扣1分,扣完为止。
    (2)招商引资(35分):乡镇通过自主招商引资(包括动员具有本乡镇户籍人员回家乡投资)在境内新建县上确定的“五大支柱工业”项目,培育出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以单个项目计算,投资50万元以上得10分,100万元以上得15分,200万元以上得25分,300万元以上得35分。若当年开工、当年建成投产,在上述赋分基础上再相应上浮50%。
    (3)包抓工作(30分):①将县乡企局下达的工业生产计划分解到每个企业(5分);②成立了工业经济领导机构并落实了工作职责(3分);③境内所有企业均确定有科级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包抓(3分);④乡镇主要领导、包抓领导深入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协调解决1—2个突出问题(10分);⑤境内企业(项目建设)没有因领导不力、管理不善出现停工停产或集体到县以上上访(6分);⑥包抓领导和工作人员有《工作日志》(3分)。以上项目以乡镇制发的文件、会议记录、企业书面证明、县人劳局印制的《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等材料和考核组深入实地检查核实结果为依据。
    (4)信息传递(10分):①每月按规定向县乡企局报送各种统计报表(4分);②每月按要求向县工业“双五”办公室报送《2006年工业“双五”工程进展情况统计表》(6分);
    (5)附加分:乡镇在当年培育出达到进入工业“双五”工程标准(即年纳税过5万元)的工业企业,给予加分奖励。以单个企业计算,每个加20分,加分上不封顶。
    (二)县对包抓单位考核
    以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切实抓好2006年工业“双五”工程的通知》(旬办发[2006]5号)确定的包抓企业工作任务为依据,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1)完成目标任务(30分):所包抓的企业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得30分,每欠计划1%减1分,减完为止;包抓新建、续建项目完成当年任务得30分,每欠投资计划1%扣1分。考核均以单个企业(项目)计算,涉及包抓多个企业或项目的加权平均计算。
    (2)开展企业调研(10分):围绕所包抓的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工作,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形成2篇以上对促进所包抓企业或对全县工业经济特别是对实施工业“双五”工程具有价值的调研材料,且研究成果被企业采纳或在县以上报刊(含“四办”和县“双五”办主办的内刊)发表、会议交流的得满分,无调研材料计0分。
    (3)落实工作责任(10分):对所包抓的企业(项目)确定了科级领导包抓(5分);落实了包抓工作人员及职责(5分)。以单位制发的文件或会议记录为依据。
    (4)开展企业服务(40分):积极开展企业服务“十个一”活动,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所包抓的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协调解决1—2个突出问题,企业健康运转。以企业书面证明和考核组深入实地检查核实结果为依据。
    (5)信息传递(10分):①按要求参加县工业“双五”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3分);②定期向县“双五”办反馈本单位包抓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上报本单位包抓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7分)。
    (三)县对牵总部门考核
    ①牵总部门全面完成旬办发[2006]5号文件确定的牵总负责的企业(项目)年度目标任务70分;②完成本单位包抓企业和项目建设任务20分;③积极配合支持县工业“双五”办公室工作10分。
    三、奖励办法
    1、工业经济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县对乡镇和部门年度综合考核。
    2、县政府设立“工业经济奖励基金”15万元,用于奖励在实施工业“双五”及“双百”工程中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业经济工作先进乡镇”、“包抓企业工作先进单位”、“工业企业纳税大户”、“自主创新先进企业”和“双百”工程先进单位、优秀下派干部等。其中“双五”工程奖由县“双五”办公室牵总推荐,报经县政府审定;“双百”工程奖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负责推荐,报请县委、县政府审定。
    3、被“一票否决”的乡镇、部门和企业,取消当年上述各类先进参评资格。
    4、乡镇、县直部门和驻旬单位工业经济工作考核结果向全县通报,并抄送驻旬各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四、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县“双五”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总,县对乡镇考核,由县乡企局负责;县对包抓部门和驻旬单位考核由经贸局负责;项目建设(储备项目除外)考核由县计划局负责;对计划、经贸、乡企3个牵总部门考核,由县“双五”办负责。半年小结,年终总评,负责考核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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