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民团体,中省驻旬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确保旬阳“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促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快速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更新观念,进一步增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环境就是生产力,要加快发展,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认真查处涉企“四乱”案件,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切入点,努力构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仍存在认识有偏差、工作不得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此,必须高度重视,着力整改。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优化投资环境,加快旬阳发展的客观要求。目前,旬阳发展正处在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襄渝、西康铁路复线和西康高速、蜀河电站等一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大量人流、物流、资金流对支撑县域经济发展必将产生巨大的拉动效应;同时,随着周边地区发展提速,生产要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新的机遇与挑战,促使我们只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才能聚集更多生产要素,推动旬阳更快更好发展。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廉洁高效的重要内容。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要求政府将投资主体让位于社会,将资源配置让位于市场,让各种市场主体在规范有序的经济环境中平等竞争;要求政府加快职能转变,不断创新管理形式,将主要精力集中到抓观念创新、抓产业规划、抓平台建设、抓环境优化、抓协调服务上来;要求政府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并尽快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因此,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不仅是县域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顺应市场经济体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变革的必然要求。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进一步增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经济竞争就是发展环境的竞争”、“抓环境就是抓机遇、抓开放、抓发展”的理念,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为创业者提供公平公正、秩序优良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让旬阳这方热土成为企业的福地、投资者的乐园。
二、标本兼治,推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级各部门要继续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既要坚决纠正涉企“四乱” “四难”、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影响经济发展的问题,又要狠抓源头治理,坚持创新制度、完善机制,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研究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从制度上为旬阳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着力营造宽松开明的政策环境。政策环境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前提。要认真研究政策环境问题,发挥政策环境优势,扩大政策环境的对外影响力,努力形成政策环境的“洼地”效应。对行之有效的政策,要一贯地执行,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失效、过时甚至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政策,要及时清理,坚决废止,保持政策的时效性。要善于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在不违背国家大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凡是外地成功的做法,都可以大胆引用;凡是政策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可以大胆试行;凡是上级政策和规定有一定弹性幅度的,都要从有利于旬阳发展的角度出发,尽可能地降低“门槛”,为投资者提供一切便利。继续深化政务公开,推行“阳光政务”,提高政务透明度,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积极推进电子政务,逐步实行网上办公,扩大群众对政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服务环境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关键。要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总体要求,不断深化对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着力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和“梗阻”现象。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凡通过市场机制可以代替的行政审批,都要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继续改革完善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强政务大厅、会计核算中心建设,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办公,规范“一条龙”服务。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期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和失职追究制,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和部门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着力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信用环境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核心。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程度是反映一个地方投资环境和市场秩序的一项综合指标。各级各部门要带头讲诚信,守信用,切实提高政府的公信力。要尽快构建以市场准则为基石、制度健全、手段完备、调控有力、管理有序、覆盖广泛的社会信用体系,夯实社会信用基础。要不断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提高失信的经济、道德风险和成本,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社会氛围。要本着以诚相待、平等互利、互惠互助的原则,支持投资者来旬阳发展。对因失信引起外来投资者投诉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着力营造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法制环境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保证。要按照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要求,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深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支持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司法公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做到有权须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必追究。
(五)着力营造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市场环境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点。要善于开发和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开放的意识和开明的胸怀,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促进市场各要素的最佳配置、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要废止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各企业和投资者要严格依法办事,照章运作,重视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注意协调好内外关系。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影响企业周边环境的违法违纪案件,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完善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项制度,增加透明度,强化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陆隆敏,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德智,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曾朝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道祥,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陈守成,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长张继盈组成的优化经济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考核奖惩。领导小组下设经济环境建设中心,具体负责优化经济环境日常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一把手”是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优化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做到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落实优化发展环境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境”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责任,力求目标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便于操作,并严格考核、严肃追究,努力做到每年都有新举措,每年都有新突破,每年都有新成效。
(二)完善机制,形成合力。优化发展环境,必须形成党委、政府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坚决克服部门主义、本位主义,凡是有利于优化发展环境的事情,都要自觉执行、主动落实,不讲条件、不计得失。凡是涉及多个部门、多家单位的事情,都要主动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政令畅通。要切实加强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一切为发展放行,为发展让路。要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本着什么问题突出,什么问题群众反映最强烈,就优先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出实劲、出实招,集中力量,一抓到底,力争抓一项、成一项、巩固一项。
(三) 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优化环境的宣传作为新形势下宣传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大力宣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宣传我县经济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今后加快发展的新目标、新思路、新举措,宣传县委、县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决策和坚强决心,宣传“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乎旬阳形象”的深刻道理,宣传各级各部门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网络媒体要围绕优化环境,多动脑子,多想办法,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大宣传力度,真正起到对外树形象、对内聚力量、全民关心发展环境的作用。通过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健康向上、奋发进取、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监督,严格奖惩。以有奖举报、行风热线和行风评议为载体,充分发挥群众和职能部门参与监督的积极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工作建议。认真落实县级领导及部门包抓企业和项目制度、重点企业挂牌监测制度、向重点项目派驻监察员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任何形式参与、参股、承揽工程或垄断供应材料的行为,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强行摊派、影响和破坏项目建设环境的行为。按照群众满意、客商满意的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并将通评议结果作为衡量各级各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加大奖惩力度,对在优化环境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严重损害旬阳形象、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对领导不得力,工作不落实,影响环境建设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为经济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中共旬阳县委员会
旬阳县人民政府
200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