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旬阳县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李 峰 何 强 陈守敏
近年来,由于农村青壮年劳力纷纷外出务工,传统农业产业经营受到一定冲击。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业产业基地,发展“一村一品”,提升产业质量,增加农民收入,既是各级各部门谋划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课题。近期,我们分别在构元乡林相村、甘溪镇大岭台村、麻坪镇李家河村和吕河周家阳坡村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试点。通过各级参与引导,不仅规范了农户流转行为,实现了农民增收,同时也在实践中探索出符合当地发展需要的流转模式。
一、试点成效
四个试点村分别涉及烤烟、畜牧和蚕桑等产业用地。截至目前,已规范签证流转合同353份,流转总面积1536.9亩。按流转类型划分,转包319亩,转让63.6亩,互换3亩,出租1121.37亩,拍卖30亩。
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一是带动了“一村一品”发展。据摸底统计,构元乡林相村2009年烟草面积2083亩,较2008年净增883亩,其中通过土地流转落实的烤烟面积为802.17亩,年栽烟15亩以上大户较上年增加了 65户。该村五组村民杨必武、杨必牛二兄弟今年栽烟20亩,现已与毗邻开花庄村二组村民王道明签定流转协议,明年栽烟将增至40亩,实现翻番目标。2009年甘溪镇大岭台村二组栽烟面积也将新增39亩。二是盘活了现有闲置的农业生产资料。构元乡林相村一组村民夏亚申由于自身无栽烟技术,现将4亩承包地以每亩150元出租给本组村民余丰喜栽烟,自已外出务工,有效避免了耕地撂荒。通过林相村试点的带动,构元乡构元村二组的120亩老劣桑园,由于该村地处316国道边,交通便利,二三产业相对发展较快,许多农户对养蚕已放弃经营多年,桑园长期无人管护,桑叶浪费严重。通过乡村两级参与引导,现已与5户达成协议,桑园由其改造后集中经营,建起160亩的规模化蚕桑产业示范园;麻坪镇李家河村是一个蚕桑产业大村,由于蚕茧市场价格波动,小户纷纷弃养,镇村组织通过桑园流转到大户经营,稳定了产业基地村,实现了流转户之间的双赢。三是增加了农户收入。甘溪镇大岭台村部分种烟大户采取企业化管理,有偿化劳动,有效解决了当地部分闲散劳动力就地务工问题,每个工日可挣到30—50元工资,实现了“一转三赢”的良好效应。该村二组村民张长义,家有4口人,今年他将4.7亩承包地流转后,可收入租金1410元,自已出外务工保底收入在10000元以上,妻子杨居玲在家利用照顾孩子之余时间,可给烤烟大户季节性帮工,还可再挣1600元 ,家庭收入较上年净增3100多元,人均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
二、具体作法
1、细化任务抓指导。在试点工作启动前,试点乡(镇)在县农村土地流转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及时成立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组建了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挂靠乡农业站),抽调熟悉农村工作和农村政策的农业、司法干部组成。具体负责指导流转合同签证、档案资料收集和纠纷的调解等服务工作。并同步建立起各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分类台账,向社会及涉农企业发布全乡农村土地资源信息,宣传农村政策法规,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2、服务上门解民忧。虽然国家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有法律、政策规定,但在试点村多数群众对具体内容还是知之不多,也有的群众怕麻烦,甚至有的群众有顾虑。我们抽调4名熟悉农村工作干部与各试点乡镇紧密配合,结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宣讲活动,向四个试点村分别派驻了工作组,将包抓干部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与开展试点工作结合起来,保证每个村民小组有两名工作员上门为群众讲解政策,配合村组干部指导流转双方履行合同签证等服务工作。
3、措施灵活破难点。由于山区农村的自然立体条件各不相同,在试点工作中遇到一些实际困难,如在构元乡构元村蚕桑产业园流转试点中,有一部分户思想不通,认为自已享受了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担心流转后有影响,而有经营意向的户也担心老劣桑园改造投入过大,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该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充分征求农户意愿的基础上,通过多次协调,双方终于达成流转协议:即原承包户继续享受国家退耕还林补贴不变,流转之后由现经营户投入改造并无偿使用,为支持蚕桑园区尽快投产发挥效应,乡政府向流转户扶持蚕簇具,由农业站抽调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承包抓指导。
三、几点启示
长期以来,农村虽然普遍存在着土地流转,但多为群众自发状态,由此引发的土地纠纷也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通过抓点示范引导,为我们下一步推进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提供了有益启示。
启示一,农民自愿是前提。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因此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承包经营的自主权,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权益,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按照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化引导指导,做到稳妥有序流转。
启示二,规范行为是基础。通过规范流转双方签订书面合同,让双方都吃下定心丸,减少了农村因土地流转引发的矛盾纠纷。建全流转台账,完善档案资料,既使有了纠纷,村组调解组织和基层政府在调解中也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启示三,因村制宜是关键。通过试点,不同的村形成几种不同的模式:林相村、李家河村基本形成了以大户为主体 “主导产业+大户”流转模式,大岭台村、周家阳坡村形成了“企业+基地+农户”流转模式。因此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必须做到因地制宜,应立足村情实际,遵循自然规律,选准产业项目,突出规模优势,走集约化、园区化发展路子,探索适合当地发展的流转模式。
启示四,角色定位要准确。通过镇村干部牵线搭桥,全县最大生畜牧加工企业落户吕河镇周家阳坡村,成功实现了企业与农户的合作联营。因此,基层党委政府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中的角色定位应做到到参与而不干预,监督而不强管,立足政府宏观指导职能,重点抓好政策宣传、服务指导和调解纠纷等工作,并逐步建立健全服务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工作机制。(作者:旬阳县委农工部部长、副部长、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