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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考核机制力促科学发展

2009-10-19 15: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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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考核机制  力促科学发展

岚皋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年来,岚皋县委、县政府突出“五个全局抓”工作重点,通过建立以实绩为主的考核制度,创新考核机制,坚持不懈地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打造岚皋特色,增添了强大工作动力,有效地推动了工作落实,使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呈现出经济增长、社会稳定、城乡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今年上半年我县完成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235万元,同比增长5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1亿元,同比增长19.1%,分别位居全市第一;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650元,同比增长28.1%,位居全市第二;完成生产总值5.33亿元,同比增长15.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6亿元,同比增长16.1%,分别位居全市第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50元,同比增长31.6%

探索与实践

    ——健全机构网络。近年来,为了加强考核考评工作,根据省市对考核工作新要求,岚皋县委、县政府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同时县委组织部部长任责任组长,具体分管全县考核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有领导分管,有专兼职办公人员,形成了网络管理体系。为我县坚持不懈地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提供了坚强可靠的组织保障。

    ——明确考核项目。近年来我县为了体现考核的公平性和可比性,对考核对象按条块关系、工作职能进行分类考核,即分为乡镇、县直党群系统、政府系统、省市驻岚单位等四大类。在指标设置上坚持与时俱进,紧扣市考核县项目指标和县委、政府制定的当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突破发展中的工作重点,根据被考核单位业务职能和工作性质进行调整。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突出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党的建设等三个重点。近年来在乡镇原有经济发展考核项目基础上,陆续增加了农村公路、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劳务技能培训、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生态建设(大瀛湖治理)、城镇低保、新农合参保率、五保集中供养等民生项目考核。对县直部门、省市驻岚单位紧扣围绕业务工作,突出五个全局抓(即全局抓项目、全局抓招商、全局抓产业(企业)、全局抓旅游、全局抓三创)县级工作重点,具体考核内容体现在帮建新农村、扶贫重点村、产业重点村,联项目挂企业、行风政风(工作作风服务质量)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上。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维稳、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三创(创国家旅游强县、创国家卫生县城、创省级文明县城)5个项目对乡镇部门均实行"一票否决"

   ——科学确定目标。在目标下达上坚持科学性和指导性,克服盲目性和脱离实际的问题,始终遵循逐年递增、滚动发展的原则,每年下达计划以上两个年度考核认定基数为基础,由被考核单位自下而上报计划,经主管部门初审,县考核办审核,县委、县政府审定后以目标责任书形式下达,再由乡镇层层分解落实到站所、村组,由部门分解落实到股室到人头、企业,使乡镇、部门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突出,有效克服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凭印象定奖惩的弊端。同时县级领导实行包抓10项重点工作,采取联乡镇、抓项目、挂企业,牵头包抓五村建设(新农村、小康村、扶贫村、特困村、一村一品产业示范村),一个季度向县委常委会汇报一次,半年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述职通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科学地解决了既考下又考上的问题,真正形成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围绕目标抓落实,年终考核比实绩的干事创业氛围。

——创新考核方式。坚持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量化考核与定性考核(民主评议)相结合,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考核相结合,在考实上下功夫。一是明确考核责任,单项目标考核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县考核办牵头抓总,各单项目标由主管部门负责提出并初审年度计划,制定各单项《年度考核管理办法》,组织阶段性督促检查,负责半年初评、年度考核考评,并于年底前向县考核办提供考核评分结果。二是强化检查复查,着力提高经济社会量化指标的考核质量。如农村产业中的畜牧养殖大户、标准化魔芋种植面积、兴桑养蚕大户等项目,要求乡镇全面自查,建立到村、到户、到地块台帐。在乡镇自查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抽派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户方式,到地块实地丈量,到户清点核实。县督查组对检查组检查的质量按一定比例抽查复查,有效提高了检查质量。三是对县直部门、省市驻岚单位的工作作风、服务质量、整体工作评价等不易量化的项目,采取民主评议的方法,邀请乡镇领导、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代表在专项测评大会上现场打分,由组织部、纪检监察派人参加协助县考委办汇总计算测评得分。四是汇总初审,提出结果。根据各单项考核结果和民主测评结果,县考委办初审汇总,提出初步考核结果送经县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审核后,提请县委县政府审定。

——完善考核制度。每年都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乡镇、部门意见,学习借鉴外地及兄弟县市经验基础上,紧紧扭住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修改完善年度目标责任、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三位一体的《考核试行办法》,配套出台凭实绩用干部等一系列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挂钩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实现考核有依据,奖惩有标准。

——用好考评结果。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将考核考评结果作为评价乡镇、部门年度工作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与干部职工利益、单位公用经费、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优树模、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升降去留四个方面紧密挂钩。

    一是与奖罚挂钩。我县财政每年预算200万元考核奖励基金,专项用于乡镇、县直部门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和单项重点工作考核奖励。每年第一季度都要召开隆重的考核考评奖惩兑现大会。对上年度获得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优秀、良好等次的乡镇分别给予一次性重奖,对综合目标责任考核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县直部门、省市驻岚单位的干部职工给予不同档次的奖励,其中县直部门由县财政预算拨付到单位,省市驻岚单位奖金自筹,按考核结果等次奖励标准奖给干部职工。同时对承担单项重点工作的部门、乡镇及有功人员在争取资金项目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通村公路、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单项重奖,200620072008年仅通村公路每年专列奖金30万元,对完成年度任务特别突出的城关镇、堰门乡、民主镇等乡镇一次性各奖励3万元。对非公有制企业纳税大户披红戴花,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年度任务,考核结果确定为较差等次的并受到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乡镇部门分别扣减乡镇工作经费10000元,县直部门扣减工作经费5000元的处罚。

     二是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乡镇、县直部门获优秀等次的,主要领导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单位优秀公务员指标提高到15%。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和确定为较差等次的,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确定为不称职,优秀公务员指标降至8%,其中受到一票否决的,取消年度优秀公务员指标。

    三是与评优树模挂钩。在评优树模中、年度综合考核获优秀、良好等次的单位,县委、县政府优先推荐。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确定为较差等次的,一年内不得向上级推荐作为表彰奖励的对象,是文明单位的取消文明单位称号。受到一票否决的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20081个部门因此被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四是与干部提拔任用挂钩。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乡镇部门连续3年获得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的提拔重用优先确定。近三年来,先后有10人被提拔为县级领导干部,10人被交流重用任县级部门负责人,41人提拔先后担任乡镇书记、乡镇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当年排名处全县末位的乡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对其诫勉谈话,综合目标考核连续两年处末位和确定为较差等次的,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给予降免职处理,属省市驻岚单位的由县委县政府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调整其领导班子。近年来,在乡镇部门中,因年度考核为较差等次降免职5人,省市驻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采纳县委、县政府建议一次,调整了 1个驻岚单位领导班子。

创新与完善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考核、考评工作机制,以此助推岚皋经济社会突破发展。

 一是抓好考核队伍建设。面对繁重而艰巨的突破发展任务,推进工作落实量大面广,需要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考核考评队伍。我们将增加考评机构编制,配备人员,充实力量,具体承担起推进落实工作的组织实施。采取以会代训、外出考察学习、组织经验交流等方式,努力提高考评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更好的适应推动突破发展抓落实的需要。

二是完善考核考评机制。首先建立科学目标任务确定机制,根据全县年度总体目标,结合实际自下而上报计划,对计划实行县主管部门收集汇总,县考核办审核,以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为考核依据,有效避免乡镇部门上报计划避实就虚、避重就轻和县下达年度任务畸轻畸重的问题。其次建立跟踪督查督办机制,成立县委督查室,与考委办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具体负责组织对重要事项专项督查制度,采取集中检查、现场办公、定期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法,按照已经完成的查效果、正在进行的查进度、没有完成的查原因的督查原则,盯住要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切实加强工作落实。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县级领导牵头、乡镇部门自查、主管部门组织全面检查、县督查室组织工作组抽查复查的运行机制,有效防止检查走形式、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对重点工作、重要项目和重大部署实行以一事一督办、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三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考核工作实践中把年度目标责任与领导班子任期内突破发展目标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引导乡镇、部门树立正确政绩观,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避免短期行为和不切合实际的政绩工程发生。建立任期内考绩档案,作为任期内提拔使用干部的依据。鼓励乡镇、部门在全力完成县确定项目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创新,自选项目,做到县下达项目指标与自选项目指标相结合,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亮点,使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符合当地实际和群众需要,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是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实行有功必奖、有过必罚、赏罚分明政策,加大奖惩力度。对善于抓落实、敢于抓落实、勤于抓落实、做出突出成绩、考核位居前列的的乡镇部门予以重奖,并在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评优树模方面优先考虑;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完不成工作目标任务的予以重罚,以此激发和调动各级各部门广大干群抓落实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岚皋突破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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