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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委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五条意见

2009-03-20 15: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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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委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五条意见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委就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出台了针对性和指导性很强的《实施意见》,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和政策措施已经明确。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深刻领会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的精神,紧密结合安康实际,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任务,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力争到2012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达到5000元,赶上全省平均水平,到2020年赶上全国平均水平。

    一、全力实施农村五项改革

稳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意见》(安发[2008]14号),加强宣传引导,培育流转市场,健全服务体系,规范运作程序。对具备流转条件的村,县区党委、政府要加强指导,抽调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组成35人的工作组,精心组织,逐村推进。突出抓好1000100亩以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示范项目。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力争达到100万亩,2009年完成30万亩。

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广宁陕试点的做法,抓好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勘界发证等重点工作,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以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放开搞活商品林生产经营,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壮大特色林业产业,强力推进汉江沿岸10万亩优质特色水果带和木本油料基地建设,提高林业产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份额。

促进农村金融体制创新。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开展信用村镇和信用户评定、升级、授信活动,扩大农村小额信贷范围,提高农户授信额度。破解产业大户和中小农业企业贷款担保和抵押难问题,推广“联户联保”,探索建立政策性贷款担保机构;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林权、大型农机具、以及长效经济作物产业园、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开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扶贫互助资金等试点,规范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从稳住农村资金、增加财政投入、吸引社会资金三个方面建立农村金融的资金供应体系。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范围和品种。制订对农村金融机构新增存款用于支农投放的考核办法,引导信贷资金流向农村,不断提高支农服务质量。

扎实启动月河川道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实验区改革。按照一二三产协调、城市与农村互动、经济与社会统筹发展的要求,抓紧制定实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在全市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类别,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和居住证制度。实行农村宅基地复垦与土地置换的办法,解决实验区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促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实现生产要素聚集配置,构建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三位一体”的统筹城乡发展新格局。

积极开展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资源整合改革试点。由人事、卫生、计生等部门深入调查研究,抓紧制定试点方案,各县区选择一两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有步骤地推广,实现优势互补,节约公共成本,提高农村医疗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水平,增强为农民服务的能力。

二、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大力发展一村一品。扎实推进 “百村示范千村推进”工程,实施强村大户战略,加大技术服务、机械装备等扶持力度,鼓励产业大户扩大经营规模,提高集约水平;推广大户培育的成功做法,组织有资金、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开展现场观摩培训,激励更多的农民发展为产业大户。围绕一村一品,依托产业大户,创办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协会。按照一村一品建基地的思路,鼓励支持汉滨、汉阴、镇坪生猪,平利、紫阳茶饮,旬阳烤烟,石泉蚕桑,岚皋魔芋,宁陕、白河特色林果等特色产业率先突破。

强力推进龙头企业建设。按照一县一业强龙头的要求,把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作为推进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放在工业发展重中之重的位置,围绕全市六大产业,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继续实行领导联、部门帮的服务、保护制度,支持龙头企业采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增强辐射带动功能。鼓励龙头企业与国内外大集团开展联合、重组、合作。加大产业化项目的策划、招商和实施力度,力争每年新发展一批规模以上龙头企业。支持帮助企业争取中、省、市三级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认证,不断升级进位。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培育。

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围绕主导产业发展,构建市级展销中心、县级批发市场、乡村交易站(点)等农产品市场载体。采取产权置换、项目挂靠、招商引资、预售摊位等多种筹资方式,破解市场建设资金难题。加快安康茶叶大厦项目建设进度,力促富硒食品、生物医药、新型建材、安康丝绸等专业市场项目落地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到大中城市开办专卖店、直销店,到超市设立专柜,促进农产品销售。引导和支持市内外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在我市建立直接采购基地。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培育农民运销合作组织。

着力实施品牌战略。立足安康资源禀赋,挖掘地方文化内涵,积极开展“龙舟节”等文化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对外宣传推介,集中打造以“绿色、富硒、安康”为特色的地域形象品牌,赋予安康生态旅游鲜明的个性特征。依靠科技进步,推进标准化生产,按照“一种产品、一套标准、一个品牌”的思路,采取整合、开发等办法,重点打造优势产业的产品品牌各县区要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质产品,争取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认证。有关部门要建立市县联动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服务,合力帮助企业争创名牌,对获得“国优”或“省、部优”认证的品牌,市、县(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对品牌所属企业和优质服务部门予以重奖。

三、提升壮大劳务经济

全面实施人人技能工程。整合职教资源,着眼“一个不能少”,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春蕾行动”,对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全面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完全就业能力;对务工返乡人员组织开展短期应急培训,提高择业竞争能力。针对就业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趋势,以现代制造、服务业为重点,创新培训手段,实现职业教育由一般性技能培训向竞争型人才培训转变。

扎实推进劳务输出。充分发挥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的作用,及时收集、发布劳务输入地用工数量、行业工种、工资待遇等信息。对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劳务输出地,要加强就业咨询和服务,尽力帮助务工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积极开拓环渤海湾和西部等新兴劳务市场。全市劳务输出稳定在50万人左右。

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就地转移就业。抓住市内重大基础设施和工业项目建设机遇,积极创办具有资质条件的劳务企业,提高承揽劳务工程的竞争力;切实做好项目建设的环境保障和协调服务,加强与项目施工单位的沟通、衔接,力促施工单位向当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鼓励农民围绕项目建设需要开展延伸配套服务。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引导农民从事城镇社区服务等行业。力争全市农民就地转移务工收入达到劳务输出收入水平。

四、着力加强三项基础建设

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好通村水泥路建设, 2009年新修通村水泥路2000公里,总里程突破10000公里,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通水泥路。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重视做好水质检测,2012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农村电网改造步伐,解决农村小型加工用电需求,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到2012年适宜发展沼气的农户普及率达到50%。推进农村信息化工程,扩大农村通讯覆盖面。大力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和小流域治理,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继续抓好生态环境建设。抓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土保持,推广大瀛湖治理的做法,因地制宜选择生态、经济兼容树种,依靠政策扶持和利益驱动,大力实施造林绿化、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力争到2012年完成瀛湖库区、汉江两岸、公路沿线、城镇周边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任务。建设园林城镇,发展生态新村。

全面推进农村社会建设。大力发展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使更多学生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全面推行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模式,统筹建设村活动室、卫生室、小超市和农产品交易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形成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服务体系。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据实核定“参合”人口基数,健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按照因村制宜、整村推进的思路,根据新的标准,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完成扶贫重点村和移民新村建设任务。

五、加强和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切实增强领导“三农”工作的能力。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把“三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县(区)委专职副书记要切实担负起分管农村工作的职责,全身心投入到农村改革发展中来。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统筹、协调、检查、指导“三农”工作的职能。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硬乡镇领导班子,加强乡镇干部培训,关心、理解、信任乡镇干部,支持他们大胆开展工作。建立乡镇干部坚持基层工作的激励机制,今后凡选拔县级领导干部或县区任用部门主要负责人一般要有乡镇工作经历。逐步改善乡镇干部待遇,落实乡镇党政正职连续任职满8年享受副县级待遇的政策。积极开展以农民增收为主要内容的村党支部“升级进档”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村支书、村主任领办企业、组建专业合作社。注重从致富能手、返乡创业优秀青年中选拔村干部。继续实行在优秀年青村干部中招考公务员。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力争到2012年每个行政村有一名大学生村干部。对连续担任村支书或村主任15年以上,年满60岁且正常离任者,按月发给一定的生活补贴。2010年底前对现任村干部办理养老保险。

凝聚全社会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建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都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倾力支持农村、发展农业、帮助农民。积极引导工商企业、社会各届人士、志愿者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浓厚氛围。

完善“三农”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农村改革、农民增收纳入县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内容,提高“三农”工作在综合考核中的权重。探索建立科学公正的个性化考核机制,引导各县区在各自特色上做文章,在一县一业上下功夫,在改善农村面貌上见实效。市上每年对“三农”工作突出的县(区)予以表彰奖励,对农民收入增长幅度连续两年排在全市末位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主要领导不得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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