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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扩大农村信贷有效担保物范围试点工作的意见

2009-06-03 15: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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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扩大农村信贷

有效担保物范围试点工作的意见

2009327

中共平利县委办公室 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切实破解产业大户和中小农业企业贷款担保和抵押难问题,结合平利实际,就扩大农村信贷有效担保物范围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扩大农村信贷有效担保物范围的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农村金融在促进农民增收和服务经济发展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在新形势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特别是农业产业化、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村各类市场主体对资金的现实需求越来越大,由于原始积累不足、融资渠道有限,加之现有金融制度的部分缺失,产业大户和中小农业企业贷款担保和抵押难的问题依然突出。从实践来看,“物”的担保始终是农民和企业取得资金与贷款组织从事借贷经营的重要手段,贷款担保和抵押难,就“难”在有效担保物和担保方式的确定上。一方面,产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金融的有力支持,另一方面,金融的健康发展离不开风险的有效防控。因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顺应担保物市场化的客观要求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政府引导、制度规范、银农(企)互利、风险可控”的原则,扩大农村信贷有效担保物范围,是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客观要求,是满足农村贷款需求、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农村金融体制创新、实现银农互利双赢的必由之路。

二、纳入扩大农村信贷有效担保物范围试点的主要对象

1、土地承包经营权。产业大户或中小农业企业在本县内,通过承包或流转方式取得面积达到30亩以上且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长效农业产业园。产业大户或中小农业企业自有或流转期限5年以上且面积达到30亩以上的长效产业园并土地经营权。

3、林权。经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权属清晰且到户面积在10亩以上的商品林权。

4、房产。经过评估,农民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房产所有权并宅基地使用权,产业大户和中小农业企业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生产经营用房并土地使用权。

5、大型农机具。经过评估,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农用车、农用大型设备所有权。

三、以担保物申请贷款的运作方式

㈠担保物的确权和登记

1、以农村土地经营权及长效产业园作为担保物的,由县农业局负责确权登记;

2、以民房及生产经营用房作为担保物的,由县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确权登记;

3、以商品林权作为担保物的,由县林业局负责确权登记;

4、以大型农机具作为担保物的,依据管理权限由县交警部门或农机管理部门负责确权登记。

上述部门要制定具体的确权登记办法,办理有关证件和登记要一次告知、随到随办。对于本次试点的贷款对象,实行办证优惠,按15元标准收取工本费,不得另外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㈡担保物的价值评估

担保物的价值评估必须坚持“物有所值、风险可控、公平自愿、利民便民”的原则进行。县、乡(镇)分别成立农村信贷担保物价值评估委员会,由政府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任主任,相关部门的业务骨干和村组干部为成员。评估委员会负责制定评估办法并免费对担保物进行价值评估。担保物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由县评估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15日以内完成评估;担保物价值在20万元以下的由乡镇评估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10日以内完成评估。贷款人根据自愿,也可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㈢贷款办理的程序

金融部门原则上按照担保物评估价值的50%发放贷款。农户、产业大户、龙头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在以信用、保证担保等方式不能满足贷款需求的情况下,自愿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与信贷部门达成贷款意向后,由评估委员会或中介机构对担保物进行价值评估,由确权本门办理确权、登记手续,由信贷部门凭确权登记证书和申请人的有效证件进行贷款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信贷部门必须在收到申请后20日以内签订贷款合同予以放贷。

四、加强对扩大农村信贷有效担保物范围试点工作的指导

(一)建立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县上成立扩大农村信贷有效担保物范围试点工作指导小组,由县级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试点工作组,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负责试点工作的协调服务和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县信用联社,信用联社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开展改革试点。县上将在有条件的乡镇开展改革试点,县信用联社、农业局、确权登记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职能,认真组织试点,积极探索扩大新的有效担保物范围,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农村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最终实现经济发展和企业增效“双赢”。

(三)严肃工作纪律。按照县试点工作指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各相关部门、试点乡镇以及所抽调的工作人员,必须以大局为重,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于推诿扯皮、搭车收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县政府将严肃查处。

(四)加强协调配合。扩大农村信贷有效担保物范围,促进农村金融体制创新,是在农村工作中的有益偿试,涉及面广、头绪复杂,没有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深入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积极协调配合,形成推进改革、突破发展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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