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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土地流转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新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2009-06-03 15: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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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土地流转暨农村金融

体制改革创新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崔光华

200942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主要议题有两项:一是切实加强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二是深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新。这两个议题相互配套,环环紧扣,最终目的是确保全市农村经济较快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上午,我们到平利县的广佛、长安、城关三个乡镇实地参观了实施土地流转、促进主导产业规模经营的现场和土地流转规范管理的典型;刚才,平利、镇坪、旬阳、汉阴四县和市委政研室、市银监局、市信合办、平利信用联社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共同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必要性

“三农”问题的根本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根本是土地问题。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几百次的农民战争,虽然每次战争的起因不尽相同,但根源都是土地问题,中国农民几千年追求的目标和理想就是“耕者有其田”。共产党号召农民革命首先提出的也是“打土豪、分田地”。革命胜利后,进行的第一项运动就是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30年来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功也是从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率先突破的。土地历来是农民安身立命的命根子,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人民安居乐业,才有社会的繁荣昌盛,才有政权的巩固。安康是一个农民占多数的欠发达山区市,全市总人口中农民占80%以上。农民人均占有常用耕地仅为1.13亩,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由于全市经济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农民在“农外”增收的稳定渠道不多,对土地的依赖性还很强。尤其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大量农民工失业返乡的情况下,土地的保障功能更加突出。

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仅仅依靠人均占有很少的土地资源,已经无法满足广大农民增收致富的强烈愿望,农村大量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已成必然之势。这就给现行土地分户经营的生产方式带来了挑战,一方面,农民对土地的依赖还很强;另一方面,许多农民又迫切希望走出土地,在“农外”寻求增收新天地。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恰恰是应对这一挑战,化解这对矛盾的必然举措。如果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流转起来,转移农民就难以彻底摆脱土地的束缚,往往徘徊于“农”与“非农”之间,一心二用,顾此失彼。而产业大户和农业企业又因经营土地的规模小,制约着他们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基础上,乘势推进土地流转,流出土地的农民就能一心一意进城务工或就地转向二、三产业,实现由传统农民向产业工人转变;流入土地的大户就能通过规模集约经营,实现由家庭经营向农业企业转变。这样,既激活农村土地市场,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又推动了农民分工分业,使其“各尽其能、各有发展”。

进一步讲,从我市实际出发,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于破解当前“三农”难题,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2008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770元,分别是全省3136元的88%、全国4761元的58%。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农民增收目标,最根本、最关键的一条举措,就是要加快推进有规模、有特色、有效益的土地流转。之所以这样说,理由有以下三点:其一,土地流转可直接带动农民财产性收入大幅增长。如果今年全市流转土地能够顺利实现30万亩的预期目标,流转费以每亩400元计算可达1.2亿元,全市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可增加近50元。二是可促进广大农民分工分业,大幅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通过土地流转,大量农民不仅能获得一份稳定的土地流转收入,还能彻底从土地上解脱出来,一心一意外出务工或就地转向二、三产业。如流转30万亩土地,大约可使10万个农民走出土地,按一个劳力全年务工收入6000元,可增收6个亿,全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可增加250元。三是可促进土地产出效益成倍增长。通过土地流转,走集约经营、强村大户发展之路,能够促进各种农业生产要素集中配置,发展一村一品高效产业,大幅度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益。一亩一等水田,发展传统农业,按一季油菜、一季水稻计算,在风调雨顺、丰产丰收的情况下,净收入500元左右;发展高效产业,中等水平的大户年亩净收入2000元以上,是种粮的4倍以上,好的可达到810倍。可以说,推进土地流转,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破题之举。

二、切实抓好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工作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政策性强,事关广大农民和流入主体的切身利益。既是一件好事,又是一件难事。搞得好了,安康农村经济就会发生突破性变化;搞得不好,要么违背法律政策,要么违背农民意愿、引发各种矛盾。能不能趋利避害,把好事办好,确保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地向前推进,最关键的一条,就是要把规范管理作为基础性、长远性的工作,贯穿土地流转的全过程。通过加强规范管理,建立流转双方互利的契约关系和流转机制,依法维护和发展好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流转风险和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促使土地流转工作走向公开化、市场化、规范化的轨道。

尽管我市多年前就有一些农民在自发进行土地流转,但由于服务管理没有跟上,流转行为中存在许多漏洞,有的地方签订的合同很不规范,且存放零乱,无专人专柜保管;有的流转双方甚至没有签订流转合同,仅靠口头协议等等。这些流转行为,不具有合法性,经不起历史的考验,容易埋下隐患。实际上,个别地方几年前流转的土地,就是因为上述原因产生新的矛盾和纠纷,导致农民多年上访,已给基层政府的工作造成了被动,甚至付出了一定的代价。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认真总结和吸取农民自发流转土地中的经验教训,务必把规范管理作为土地流转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好中求快的原则,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工作质量要进一步提高。具体讲,要切实抓好以下四关键环节:

一要健全管理体系。按照市委统一要求,县区要组建土地流转工作办公室,乡镇要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要明确一名土地流转管理员,这既是加强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的现实需要,更是确保土地流转健康有序推进的基本组织保证。目前落实的情况不尽人意,特别是乡(镇)建立流转服务中心和村上落实流转管理员还没很好到位,个别地方甚至无人员、无牌子、无机构。这次会议结束后,各县区要按照安发[2008]14号文件要求,切实把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和运转起来。同时,各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要在合理划分层级责任的基础上,把工作逐项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具体到事,真正形成上下左右合力推进土地流转的良好格局。

二要规范流转机制。为加强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工作,年初,市委、市政府“两办”以安办发[2009]2号文件专门下发了通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包括“一套程序、四项制度”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机制,各县区一定要认真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确保流转行为符合规范程序、符合政策法规。这里再强调三点:一要严格合同管理。各县区要统一由农业局印制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必须逐户签订合同,这是杜绝可能产生纠纷,确保流转成功的长远之举,必须按要求规范起来,对过去已经流转而未签订合同的,要按规范合同尽快进行补签。二要规范档案管理。土地流转合同档案是证明是有序流转过程中形成的历史记载,是维护流出流入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审核、规范管理、妥善保存。三要按照本次会上印发的《安康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规范》,迅速建立起市、县(区)、乡(镇)、村四级档案规范管理体系,做到表册合同相符、上下衔接一致。会后立即做好启动准备,56两月集中完成。市指导办要加强巡回检查指导,并把这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第二季度农村工作通报重点之一,列入市对县区土地流转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要加强信息服务。市土地流转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要以政研网为载体,建立全市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设立“土地流转信息发布专栏”,对各县区按照“连片规划好田好地30亩以上、旱坡地50亩以上、荒山荒坡100亩以上的”标准,打包成的土地流转招商项目,及时向全社会发布。同时,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宣传和答疑解惑等工作。各县区也要立足实际,采取灵活多样方式方法搭建信息服务平台,为土地流转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通过市场化、公开化的手段,加大土地项目招商力度,将最好的土地资源成板块、成规模地打包成优质项目,及时发布土地招商信息,在更大范围寻找更有实力的业主,运用市场的办法有效解决流转需求业主、特色产业选定、资金技术等难题。

四要大力倡导实物地租制。实践证明,实行实物地租、逐年兑付的办法,既能防止农产品价格波动可能给流出方造成的地租贬值,又可以减轻流入业主的资金压力,这是“高峰模式”的精髓所在,要在全市今后的土地流转中大力推广。同时,要加强对合同兑现的监管,督促流入方及时、足额兑付流转费,减少矛盾和纠纷。

三、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新

第一,切实增强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快创新农村金融体制,不断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省委、省政府就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出台的《实施意见》,对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作出了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今年一号文件,把农村金融体制创新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为配套改革进行了具体安排。应该看到,目前我们推进土地流转,只是激活要素市场的一种手段,不是一转了之,最终方向在于:一方面,催生规模经营,循序渐进推动专业大户向家庭企业再向现代农业龙头企业转变,进而引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加速分工分业,促使从土地上走出来的农民解除后顾之忧,一心一意扎根城镇务工创业,进而实现“减少农民、富裕农民”的目的。随着土地流转进程的加快,依赖金融支持的要求随之强烈。从土地转入户来看,由于生产规模扩大,资金成为其顺利发展壮大的瓶颈,这除了需要继续加大政策扶持、项目捆绑力度外,尤其需要农村金融部门提供强有力的信贷支持。从土地转入户来看,除一部分农民外出打工外,已有越来越多的农民不满足打工现状,正在积极寻找自主创业门路,争当各类业主,他们也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从金融机构信贷现状看,截至20093月底,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到324.41亿元,同比增长34.28%;各项贷款余额162.57亿元,同比增长23.9%;全市存贷差达到161.84亿元。其中:全市涉农贷款余额72.67亿元,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112.93亿元、各项贷款77.56亿元、存贷差35.37亿元。这充分说明,目前我市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新,不仅条件具备、时机成熟,更是农村金融部门自身发展壮大的迫切需要。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村金融部门,一定要深化对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新重大意义的认识,真正把这项工作当成大事、急事、实事来抓,真正把中央关于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纳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解决好土地流转后对信贷资金的需求,真正解决好金融部门有钱贷不出、农民需用钱贷不进的问题。

第二,深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一项课题庞大、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的创新性工作,必须选准突破口。平利县从实际出发,率先从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开始试点,虽然试点正在进行之中,但已初步显出了阶段性成效,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效农业产业园、林权、房产以及大型农机具的担保,目前在确定的29户试点对象中,已为18户发放贷款628万元,从最小数额5万元到最大数额200万元,及时解决了他们发展产业的当务之急,找准了农村金融体制创新的突破口,实现了互惠双赢。平利的经验可概括为四句话:县委、县政府精心谋划,信用联社积极参与,工作方案慎密细致,方式方法稳妥可行,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希望平利县进一步加强领导,在试点取得成功后,尽快在全县推开,为全市提供有益借鉴。各县区都要尽快选择12个乡镇,开展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试点,周密制定方案,选派得力干部组成试点工作组,集中时间精心组织实施,务必在9月底前完成试点任务。同时,切实抓好全市126个村级扶贫资金互助社试点,适时开展资金互助合作、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试点。抓好林权制度改革及配套措施的完善。各金融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金融体制改革创新工作,市人行、市银监局要加强有关政策把关和监督检查,信合安康办事处要切实抓好对基层社开展扩大担保物范围试点的策划指导,市农行要逐步提高涉农贷款的总量和占比,市农发行要认真做好政策性支农资金的投放、运转工作,市邮政储蓄银行要积极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各县区和金融部门对此任务的落实情况,要在5月底前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着力营造良好的金融体制创新环境。良好的金融环境是体制创新的基本保证,是吸引投资的重要条件。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站在一个制高点上,全方位地来思考解决问题,为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积极主导,精心谋划,整合资源,优化环境,倾力推动。首先,资金流向效益较高的领域和产业,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也是顺利推进农村金融体制创新的动因所在,这就要求我们紧跟市场需求,调优资源结构,培育高效产业。其次,防范风险、信贷安全是农村金融体制创新的基本原则,这就要求我们教育广大农民牢固树立诚信意识,保证贷款正确用途,严格按照信贷合同约定及时归还贷款,防止发生各类套取、逃废金融债务等行为。再次,有效提供金融服务,是金融部门的宗旨所在,更是主动迎接国家降低农村金融机构准入门槛挑战的必然选择,这就要求金融部门勇于担当金融体制改革创新的主角,积极为地方党委、政府出谋划策,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人民银行、银监部门、信贷机构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攻坚的工作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农村经济快速发展、金融业务不断拓宽的良性循环、互促双赢的目的。今年,市上将对县域金融部门新吸纳存款的用途定期进行督查公布,纳入考核体系,扎实有效地把中央的惠农政策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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