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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安排意见

2010-12-30 16: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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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办公室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安排意见

 

加快土地流转是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重要途径,也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一村一品”建设,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市委、市政府已下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意见》(安发[200814)文件,对土地流转工作提出了系统、具体、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土地流转,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安排意见。

 

一、深化宣传,转变观念

深化土地流转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明白政策是推动土地流转工作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手段和形式,全面系统的宣传市区土地流转有关文件,宣传土地流转方面的优惠政策,宣传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宣传土地流转给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带来的实惠,从而使千家万户的农民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地参与土地流转。宣传、新闻等部门要运用强有力的新闻宣传攻势,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大土地流转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对土地流转工作的认识,充分调动乡、村、组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促进土地流转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摸清底子,制定规划

各乡镇办要在本区域范围内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把已流转土地的基数摸准,把流转的需求和意愿搞清,把村集体现有土地情况和土地撂荒情况 摸准,切实掌握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和“一村一品”建设,制定切合实际的土地流转发展规划,对未来3--5年土地流转的具体目标,工作措施,与主导产业如何结合等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稳步推进。农业、国土等部门要掌握各乡镇办的情况,及时加强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当前首先要着力推进农村集体闲置土地和外出务工农民长期撂荒土地的流转,各乡镇要灵通信息,积极与龙头企业,与产业大户,与持资返乡的农民工加强联系,进行宣传推介,充分把闲置撂荒的土地有效的利用起来发展农业主导产业。有条件的乡镇,还可以引导农业合作社将闲置撂荒的土地利用起来,也可以鼓励农户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向企业、大户、合作社等集中,努力使农村土地不闲置、不撂荒,不断促进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切实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和利用率。

 

三、领导抓点,示范带动

农村土地流转是一项全局性、创新性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必须亲自上手,抓点示范,研究问题,探索路子。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各抓一个土地流转100亩以上的农业产业示范园,其他区级领导各抓一个50亩以上的示范 园。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也要各抓一个50亩以上的示范园,通过抓点,示范引路,以此推动全区土地流转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区级领导的点应在各自所联的乡确定,具体由农业局协调各乡镇落实;乡镇领导的点确定后报区农业局备案。

 

四、完善政策,激励引导

()设立土地流转专项资金。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土地流转专项奖励资金,对引导农户流转土地效果显著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以当年流转单块集中连片100亩以上之和2000亩为基数,区政府一次性奖励2万元,每增加流转1000亩奖金增加1万元;对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各类业主,根据流转规模和效益分别确定奖励档次和奖励金额,凡从农民手中通过合法流转集中土地300亩以上发展农业主导产业,流转协议在10年以上且产业效益明显的业主,区政府一次性奖励1万元;集中500 亩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集中1000亩以上一次性奖励5万元。落实奖补政策实行申报制,凡认为达到受奖补条件的由业主向所在乡镇申报,所在乡镇初验后以书面申请向区农业局申报,由区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按考核办法考核后兑现奖补。中、省、市各级对农村土地承包户的各项补贴、补助政策,在兑现时原则上落实给土地流转后的经营业主,具体相关事宜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

()实行优先投入政策。农村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要与农村土地流转紧密结合,凡通过流转获得50亩以上经营权的业主可向所在乡镇申报有关基础设施项目,所在乡镇初验后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区农业局和区计划局,由区土地流转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农业局牵头落实项目配套,有关部门必须予以支持。对已形成规模经营的地方,要优先立项,优先改善和优化基础设施条件。

()落实信贷支持和贷款贴息政策。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支持和服务,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农业信贷资金帮助解决规模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对实力强、资信度好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信贷授信额度,探索试行其依法取得的土地经营权证作为贷款抵押。对规模经营主体用于添制和更新机耕设备,扩大生产经营的贷款,财政可给予适当比例的贴息。

()实行用地倾斜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各类规模经营主体发展特色高效农业,需要建设与之配套的圈舍、蚕室、茶厂及简易仓储、晒场等相关设施用地,经营业主与土地主管部门签订复垦协议,按农业用地对待。国土部门在实施国土布局规划调整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农业产业化建设用地的需要,做科学合理的规划和配置。

 

五、落实责任,考核奖惩

()落实工作责任。区上成立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区长袁子顺任组长,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启全任副组长,区政府副区长李森文任责任副组长,区国土局局长汪成升、区委农工部部长胡世杰、区财政局局长陈兴庆、区农业局局长陈唐利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陈唐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国土、农经等部门人员组成办公室,全面抓好农村土地流转的协调指导、试点示范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各乡镇 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精心安排好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农工部、农业、林业、水利、计划、交通、财政、农办、国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支持和服务土地流转工作,各乡镇也要根据本《安排意见》,制定好本乡镇的土地流转实施办法,把土地流转工作落到实处。

()实行试点示范。为有序推进全区土地流转工作,使全面推广少走弯路,区上将在张滩镇汪岭村、河西镇徐家沟村开展土地流转试点工作。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拿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迅速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土地经营权流转试点乡镇、村开展试点工作,农工部、政研室要深入试点乡镇村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区上将在适当的时间召开全区土地流转工作现场会,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土地流转的先进典型和具体做法,以此把土地流转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建立工作考核机制。从今年起区上把土地流转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纳入乡镇综合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单项考核,区委农工部、区农业局、区土地流转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区考评办统一组织考核,确保土地流转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土地流转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不断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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