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林业产权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为积极培育、建设、完善林业要素市场,推动我县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进程,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林权配套改革的意见》,特制定宁陕县林业产权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一、机构组建
(一)县级机构
1、名 称:宁陕县林业产权服务中心
2、地 点:宁陕县城关镇森林文化中心大楼
3、性 质:副科级事业单位,挂靠县林业局管理
4、人员编制:编制15-20人,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12-17名。工作人员从全县林业系统选调,不足部分县编委研究解决。
5、经费形式:全额拨款
6、内设机构:我县林权配套改革正在进行,林权流转交易市场还在培育中要素市场体系刚刚起步建设,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森林资源资产经营利用机构先作为县林业产权服务中心内设机构起步运行,待条件成熟再整体改为中介机构。鉴于此,县林业产权服务中心内设林权登记部、林权交易部、资产评估部和经营利用部四个机构。
(二)乡镇机构
1、名 称:宁陕县XX乡镇林权服务站
2、地 点:14个乡镇(城关镇、汤坪镇、筒车湾镇、梅子乡四亩地镇、皇冠镇、新场乡、江口回族镇、广货街镇、丰富乡、金川镇、旬阳坝镇、太山庙乡、龙王镇)机关驻地。
3、性 质:股级事业单位,实行乡镇政府和县林业局双重领导、以县林业局管理为主。
4、人员编制:与乡镇林业站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5、经费形式:全额拨款,由县林业局负责管理。
6、内设机构:林权登记部、林权交易部、资产评估部和经营利用部。
二、机构职能
(一)县林业产权服务中心。负责全县范围内集体林业产权登记管理,森林资源流转、资产评估,林业技术、法律、信息咨询和林业融资服务等职能。
(二)县林业产权服务中心内设机构
1、林权登记部
(1)负责引导和接待服务对象到相应办事机构;办理有关业务。
(2)负责林权交易信息收集、管理、发布及宣传工作。
(3)负责中心行政、财务、后勤及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办理林权初始、变更登记。
(5)负责建立林权资料、信息电脑统计、查询系统。
(6)负责林权档案收集、整理、管理及利用;档案库房管理。
(7)负责林权档案材料查阅、抄录和复制服务。
2、林权交易部
(1)负责商品林木、林地流转的受理、管理和监督。
(2)负责商品林木、林地流转的招投标、拍卖委托服务。
(3)负责商品林木、林地流转信息的搜集、整理。
(4)负责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业务受理、管理。
(5)负责协调和促进森林资源资产保险业务的开展。
3、资产评估部
(1)负责制定森林资产评估细则。
(2)负责开展森林资源资产及相关资产的价值评估服务。
4、经营利用部
(1)负责编制林地经营利用规划。
(2)负责提供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组织开展林业科技服务,协调组织林木采伐设计。
(三)乡镇林权服务站
负责向林农提供林权基础性综合服务,按县林业产权服务中心的授权为林地权利人进行资产评估,建立相关林权档案,发布辖区内林权交易信息,对林权交易和经营利用提供咨询和初审服务。
三、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09年5月初至6月上旬)。成立宁陕县林业产权服务中心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产权中心建设选址和规划设计工作,研究制定宁陕林业产权服务中心和乡镇林权服务站建设方案,提交县委、县政府审定。
2、建设实施阶段(2009年6月上旬至8月下旬)。按规划设计主完成建设中心任务,研究缺定林业产权服务中心和乡镇林权服务站运作及配套管理办法,配备办公软硬件设施,初步选调工作人员并开展岗培训。
3、挂牌运营阶段(2009年9月初)。举行挂牌运营仪式;中心“四部”和所有乡镇林权服务站正式开始运转;进一步完善市场职能和内部工作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运营尽快走上正规,初步建成全县林地经营和林权流转交易平台。
四、工作要求
1、县林业局负责产权中心各项基础建设,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及时将经费拨付到位,县林业局、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按要求负责人员选调工作,确保林业产权服务中心各项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2、县林业、财政、人事部门及各乡镇要把县林业产权服务中心和乡镇林权服务站建设作为林权配套改革的重点和龙头,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互相配合,相互协调,尽快完成组建工作。
3、对林业产权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有关事项,相关单位应落实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各司其职,积极配合,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