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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统筹城乡发展仓上镇天宝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1-06-07 10: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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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白河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决定在仓上镇天宝村率先开展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县统筹城乡发展总体部署,把“1630”城乡规划体系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突破口,依托1个县城、6 个重点集镇、30个生态社区,推动人口聚集化、农民市民化、产业规模化、服务均等化、管理民主化,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步伐。

二、目标任务

仓上镇天宝村三组距仓上集镇9公里,全组耕地439.65亩,林地1440.2亩,其中退耕还林346亩,辖69286人,自然条件、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较差。统筹城乡发展试点的总体任务是,引导天宝村三组69286人进县城、进集镇、进社区居住,通过鼓励创业、发展劳务、政策扶持等渠道,实现农民进城有稳定收入、生活有可靠保障、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由农民向市民转化的目标。基本思路是:(1)引农进城。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政策激励、多方促动”的原则,促使全组农户整体迁居进县城、进集镇、进农村社区居住,户籍转为非农,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政策和城市公共服务。(2)流转田林。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支持农民以转让的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由龙头企业实施产业规模化经营,按年度给予农户土地流转报酬,提高土地集约化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

三、实施方案

试点工程大体分三个阶段:一是宣传动员阶段。通过宣传互动,充分了解村情民意,掌握村民迁居意向,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在大部分村民达成意向的基础上,由村民大会集体讨论土地流转报酬标准,逐户落实迁居地点、签订土地流转协议、解决农户个性问题。二是规划启动阶段。由相关部门和乡镇牵头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基础建设规划、生态社区规划等。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加紧实施生态社区建设、进县城进集镇农户住房建设,对条件成熟的农户实施迁居,同时启动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三是政策落实阶段。由相关部门牵头对迁居农户应享受的户籍、社会保障、移民搬迁等政策,进行全面落实。

(一)成立机构。县上成立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农工部、计划局、人劳局、财政局、公安局、农发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民政局、国土局、交通局、城建局、教体局、文广局、卫生局、计生局、环保局、电力局、仓上镇等部门和乡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仓上镇党委书记李军帮、仓上镇镇长袁晓侠同志担任。

(二)工程实施。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根据工作需要,试点工作共分四个方面实施。

1、统筹做好整体规划:

1)集镇规划:(91日—930日)按照扩大规模、提升档次、设施配套、完善功能的原则,继续制定完善仓上集镇的详细规划,使中心集镇的承载作用充分凸显,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集镇人口扩大到1万人左右,各项服务设施进一步规划到位,集镇功能不断完善,能够再吸纳5000人到集镇入住。(责任单位:仓上镇、计划局、城建局)

2)生态社区规划:

首先是做好规划。(91日—915日)结合新农村建设,精心打造裴家生态社区。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通盘考虑社区辐射带动、设施布局、民居风格等,科学做好生态社区建设规划,使社区人口规模达到2000人,新增1000人。(责任单位:仓上镇、计划局、城建局)

其次是抓紧建设。(91日—1031日)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迅速搞好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拆迁、土地平整等“三通一平”工程。同时,抓工期、赶进度,迅速启动生态社区住房建设以及两座跨河桥、河堤、电力、通讯、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年底前要有形象进度。(责任单位:仓上镇、计划局、财政局、城建局、国土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局、环保局、电力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2、统筹流转田林工作:(91930

负责政策宣传、村民动员和纠纷的化解;负责本村土地流转情况、农户意向、群众意见建议的统计调查、登记建档;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全面推开土地流转工作,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对土地流转进行登记备案、合同鉴证、调解流转纠纷等,并将流转情况上报有关部门;与产业开发公司协商,共同解决迁居农户放弃原有住房和宅基地问题(责任单位:仓上镇、产业开发公司);制定土地流转、林地流转实施办法,提供流转合同样本(责任单位:农工部)。

3、统筹现代农业建设:

1)产业规划(91日—915日)。按照产业布局一体化目标,立足建设一个生产规模大、标准化程度高、产业优势集聚、体现现代管理理念的特色农业板块,将整个村民小组的耕地和林地全部纳入现代农业示范区的规划范围,制定详细科学的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牵头单位:计划局,责任单位: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仓上镇)

2)培育产业。坚持生产要素向规模经营集中,实行政府监管服务、企业开发生产的双线模式,由企业实体承担产业规模化经营,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形成一定规模。(责任单位:仓上镇、产业开发公司)

4、统筹引农进城工作:

1)迁民进城入镇到社区。通过政策引导,动员整体迁居,集中到县城、集镇买房置业或到裴家生态社区按规划要求建新房居住。(责任单位:仓上镇)

2)充分保障就业创业。加强对土地流转后农民的就业技能培训,劳务部门要免费为其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并纳入我县“技能培训计划”,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产业开发公司在土地流入后,要提高自身带动能力,积极为转出土地的农民提供部分就业岗位;抓住全民创业机遇,鼓励农民带头创业就业,给予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更多地吸纳农村劳动力。(责任单位:仓上镇、人劳局)

3)户籍管理(91日—1031日)。按照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人口管理机制要求,对进入城镇和社区的农民,按“合法固定居所”和“稳定收入来源”原则进行城市居民户口登记,实现农村户口转为非农户口,加快农民向居民过渡步伐。(责任单位:公安局、仓上镇)

4)优惠购房(91日—1231日)。对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凭证明按规定程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对符合生态移民、扶贫搬迁及其它政策条件的,给予生态移民、扶贫搬迁等配套补助政策。(责任单位:城建局、计划局、农发办、民政局、仓上镇)

5)社会保障。凡已办理城市居民户口的人员,可按照城镇居民参保相关政策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享受市民所享受的各项待遇。对尚未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但已经参加新农合的人员,当年可继续享受新农合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责任单位:人劳局、合疗办、民政局、仓上镇)

6)子女入学(91日开始)。免收借读费,与城镇居民统一对待。(责任单位:教体局)

7)计生政策(91日—930日)。研究制定农民迁居进城过渡时期的计划生育政策,以及与计划生育家庭相关的奖补政策。(责任单位:计生局)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市县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政策,审定建设规划、方案,协调配套项目资金,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畅通信息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照时限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将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并将任务细化方案和人员名单报县委农工部。二是强化督办,严格考核。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县委政府“两办”将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制约工作推进的问题。对出现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工作任务欠帐的单位和责任人要重点问责,限期整改,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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