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首 页>中共安康市委政策研究室>政研工作>2011年安康工作>2011年第一期 > 正文内容

创新农村信贷服务破解农民贷款难题

2011-01-04 15:04 来源:
字体大小:【

 

创新农村信贷服务    破解农民贷款难题

    詹世刚

 

    平利县是全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县。平利联社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安康银监分局、省联社安康办事处的关心下,大力实施农村信用联社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大胆探索扩大农村信贷有效担保物范围,及时调整信贷投向,加大投放规模,为农村产业发展融通资金,找准了突破口。截止20109月底,全县信用社18个营业网点,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14712万元,占全县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50.31%,较年初增长14548万元;各项贷款余额达到78672万元,占全县金融机构贷款总额91.92%,存贷比例为68.58%。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信用联社金融综合改革,成立了金融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同时安排专人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统一调度,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制定扩大担保物的实施方案。按照“政府引导、制度规范、银农互利、风险可控”的思路,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扩大农村信贷有效担保物范围试点工作意见》、《平利县扩大农村信贷有效担保物范围试点工作方案》,信用联社制定了《农村土地经营权(产业园)抵押贷款试行办法》和《农户小产权房屋抵押贷款试行办法》,以及涉及标的物权属、共有人意愿等设计了以平等自愿为基础抵押协议等制式文件。有关部门同时制定出台了配套的相关规定和操作办法。使放款社有据可依,操作有序。

(三)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创新方法。县委、政府确定长安镇为试点镇,镇党委、镇政府积极支持,全力配合,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全心身投入试点工作当中,相关的村组干部给予了全力配合。在试点期间,一是县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深入试点地实地了解情况,召开座谈会听汇报,现场督促解决实际问题。有了县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有了政策平台,作为直接参与试点的金融机构,我们探索的胆子更大,工作的积极性更高,按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及时深入试点区,分步开展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省银监局李建华局长、吴一民副局长来平利调研时,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给予及时指出。针对乡镇评估委员会无评估资质,评估无效等问题,我们及时将相关问题通过协商,由陕西省建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平利分公司)重新进行了评估,在平利县房产管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取得了房屋他项权证。

(四)全面调查摸底,掌握资金需求信息。2009年对长安镇的中坝、高峰、中原三个具有代表性的村,进行了全面摸底,并从中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29户作为试点对象。

 (五)明确担保物,及时确权发证。在所确定的29户试点对象中,根据农户的具体情况,明确了试点应有可用于抵押的物品,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深入到户给予定位、测绘,发证。县房管局利用两天时间就完成了23户的确权发证工作,并免收了所有的费用。县农业局派出专门人员实地落实土地经营权(产业园)的申请登记事宜。

(六)实地进行评估登记。按试点方案,长安镇评估委员会按评估办法对试点对象的担保物及时进行了评估,区别不同担保物,根据农户房屋所处位置、变现能力等因素按市场价进行了评估;对土地经营权(产业园)则根据不同地块,不同种植作物,按丰产园和常规园,经调查走访确定其年纯收入,按经营地亩数评定其常年经济价值。房产抵押按评估价值的70%、土地经营权(产业园)抵押按评估价值的50%确定贷款的额度。对需求量大的户把房产、土地经营权(产业园)、加工机械设备进行综合抵押,以满足信贷需求。

(七)创新支农手段,及时放贷。农户个人贷款最大额度由原来100万元,扩大到300万元,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20万元,个体工商户信用共同体贷款50万元,个人信用贷款30万元,个人保证担保贷款100万元,个人抵质押贷款300万元;中小企业贷款联社可自行审批1500万元,本社存单质押联社可自行审批2000万元。今年19月累计发放“三农”贷款47150万元,贷款余额达到了69665万元,较年初增长9701万元。

 二、取得的成效

(一)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一是搞好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截止20109月底,该县190个行政村,共评定信用村43个,占比22.63%;核定信用村贷款限额52353万元,实际发放贷款余额33344万元,占比63.69%。对信用村、信用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二是放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全县共有农户49766户,已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和评定信用等级45289户,占总农户比例91%。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坚持“先评级后授信、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原则。为了充分体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方便、灵活性,联社开辟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绿色通道,凡是已评级授信的农户可凭小额贷款证到柜台办理最大额度20万元的信用贷款。自20096月中旬该县开始发行具有贷款功能富秦家乐卡,该卡是小额信用贷款的延伸和拓展,我们根据农户的资信程度予以授信,最高授信额为20万元,持卡人可在授信额度内在全省信用社任意一家联网机构办理借款和还款业务。止10月底已发卡4597张,授信额达到31279万元,通过家乐卡已累计发放贷款15848.89万元。三是推行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破解了贷款难。两年来,联社共发放农村房屋抵押贷款406户,发放贷款6625万元,贷款余额3950.56万元,目前尚无不良贷款。四是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社通过开展创建“信用集镇”、“信用一条街”、“信用小区”活动,有力的支持了农村产业建设、个体工商户、外出务工创业(采矿业为主)、集镇新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大力支持中小企业。联社对全县118户在乡企局登记发证的中小企业,认真进行了调查摸底,2010年评定信用等级13户,授信14323.65万元,止9月底存量公司贷款支持2125,发放贷款15700万元,贷款余额13352.4万元。

(二)优化信贷服务,科学评估放贷。在实际评估和调查工作中,开展亲情式便民服务。首先根据农户的不同情况,区别不同担保物,根据农户房屋所处位置、房屋结构、内部装修、变现能力、地域房屋价格水平等综合因素进行了评估;对土地经营权(产业园)则根据不同地块,不同种植作物,按丰产园和常规园,经调查走访确定其年纯收入,按经营地亩数评定其常年经济价值。房产抵押按评估价值的70%、土地经营权(产业园)抵押按评估价值的50%确定贷款额度。试点期间共评估房屋面积30646平方米,评估价值3853万元;评估产业园面积12679亩,评估价值7539万元。对需求量大的产业大户把房产、土地经营权(产业园)、加工机械设备进行综合抵押,以满足信贷需求。与此同时,信用社在支持农户生产发展,增加收入,确保按期还款的前提下有效防范资金风险,及时收集形成信贷资料审批放贷,从而保证资金的使用和回收万无一失。截止20109月底,试点所在地长安信用社在2009年底的基础上今年新发放贷款587户,贷款额为3170万元,其中:又对21户试点对象新发放贷款530万元,在这些户中,以土地经营权(产业园)抵押贷款的2户放款80万元;以房产、土经营权、加工机械设备综合抵押的有2户,发放贷款400万元;单纯房产抵押的10户,发放贷款178万元。通过扩大符合农村实际的担保物范围,及时解决了农户长期以来渴望信贷资金的支持,增强了发展信心。   

通过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试点和运用多种信贷方式,注入了农村产业发展新的活力,同时信用社在加大信贷支持中也提升了信用社的社会声誉和经营效益。

三、问题及建议

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以流转土地经营权(产业园)为抵押物和农村房屋抵押贷款方式,对支持县域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以土地经营权(产业园)作为抵押物,农业产业收益相对较低,抗风险能力较弱,农业保险缺失,一旦出现自然灾害、病虫害将会直接影响经济收入,导致贷款形成不良甚至损失。二是以农村房屋抵押缺少法律依据,《物权法》第184条第2项规定禁止以宅基地使用权设定抵押,一旦产生借贷纠纷存在法律风险。

为保障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工作的健康推进,我们提出如下几点建议:一是扩大农村信贷有效担保物是有效解决农村发展投入不足的最有效途径。信用社要按农村经济发展所需,农户增收所需,大胆尝试,创新方式,加大投入力度,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能提高自身的经营效益。但目前可用于当地的信贷资金来源分流严重,对支农资金有一定影响,除当地政府引导财政及项目资金向农村信用社倾斜外,相应的监管指标考核在流动性充足、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希望适度放宽。二是农业是弱势产业,抗风险能力差,信用社投放的贷款管理难度大,所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同样重大。为最大限度减少农民和降低信用社的风险,期望对农业产业量身定做政策性保险。三是相关部门应紧密配合,全力支持信用社的工作,不仅仅争取创新贷款方式,取得信贷资金的支持,同时要对产业大户的经营管理加强指导,发展规模经营,创办现代农业企业,使其规范经营,稳健发展,增加收入,按时偿还贷款,有效防控信用社支农的信贷风险。四是可否给予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县的县联社实行减免税的政策扶持。金融创新本身就具备风险、将付出一定的改革成本。若能通过税收政策的减免,增加信用社的风险准备提取,可确保信用社改革和发展齐头并进。五是加大诚信体系建设。扩大农村信贷有效担保物范围在一定程度上讲主要是解决目前法律障碍。要防止借款人钻法律的空子,给信贷资金造成可能的风险,为此建议各级政府要大力倡导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全民的守信意识,减少和降低信贷风险。六是相关法律部门要加大惩处违约和逃废信用社债务的行为,以有效的法律手段维护信用社的合法权益。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