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政研发〔2016〕18号
中共安康市委政策研究室党支部
集体学习主学人制度(试行)
为深入推进我室“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文字工作能力,提升支部和干部学习效果,培养“笔杆子”结合我室工作实际,建立主学人制度。
第一条 主学人,指每次集中学习会上的领学人和主讲人,负责学习内容的搜集、申报、领学、主讲、分析。每名党员干部均可作为主学人。
第二条 学习内容
1、全面深化改革的典型案例以及中省最新出台的改革政策解读和各地推进改革落地的新举措、新机制;
2、市委、市政府推进全市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领导讲话以及公开发表的领导署名文章;
3、我市及全国各地推进“三农”工作特别是脱贫攻坚的实践总结和成功经验;
4、优秀调研文章;
5、优秀理论文章。
第三条 遴选学习内容的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
(2)典型案例、经验总结要有创新价值,可供学习借鉴;
(3)调研文章的主题要有一定普遍性,对破解难题要有思考、有对策;
(4)文章的主题、谋篇布局、写作技巧具有较强的学习借鉴价值。
在遴选学习内容时,上述原则中(1)、(4)必须同时具备,(2)、(3)必须具备其一。
第四条 学习内容的搜集。每名党员干部要在平时注重学习收集上述5个方面的好文章,及时进行“主学”申报。
第五条 申报程序。党员干部在搜集到主学文章后,及时向办公室申报,提出申报理由。办公室定期将报备文章及相应主学人情况汇集后提交支部委员会初审,初审筛选后送主要领导审定,确定后转办公室统筹安排集体学习,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主学准备。
第六条 主学人领学、讲学。主学人在集体学习时,首先要简明扼要阐明选取该文章的理由,提纲挈领展开讲学,并就文章结构、谴词用句、谋篇布局等进行分析,不得照本宣课;主学人讲学结束后,其他同志进行评议,鼓励不同观点的争论;室领导对学习情况和主学人的表现进行点评。
第七条 考核激励。将主学人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对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内容,每名党员干部每年至少要当2次以上主学人。对完成或超额完成主学人任务的,予以表彰,在推荐评先树模中优先考虑。
中共安康市委政策研究室党支部(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