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安发[2014]10号文件)、安康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关于分解落实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安创文发〔2015〕1号)文件的部署要求,结合市委政研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党建、精神文明、双创等工作为抓手,着力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养,不断提高文明素质,将我室建设成为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服务优质、环境优美的文明单位,为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理论武装
1、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党支部学习制度健全,每月定期开展1次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综合素质培训,每年对科级以上干部进行5天以上集中理论培训。
2、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将市委宣传部向党员干部推荐学习的基本书目为依据,制定学习计划、学习制度、学习载体,定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文章。
3、结合工作实际,运用宣讲、征文、研讨等形式,经常性开展“中国梦”等主题教育活动。
4、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全年定期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反腐倡廉工作4次以上。认真梳理全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和有关事项,制定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5、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落实“五个一”制度。
6、把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经常性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全年组织廉政教育12次以上,举办反腐倡廉专栏1期以上,每季度观看1次电教片,室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开辟廉政文化资料专柜,按要求征订反腐倡廉电教片和报刊资料。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7、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学习计划,有实施方案,有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全年学习6次以上。
8、按照《“崇德安康”道德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9、运用经典诵读、全民阅读、论坛讲座等多种方式,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
10、组织开展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11、开展文明机关“道德讲堂”、向雷锋同志学习等活动。
12、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评选表彰学习宣传活动。
(三)诚信建设
13、开展“建设诚信机关,培养诚信干部,构建诚信安康”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创建活动方案,扎实推进“诚信政府、诚信安康”建设。
14、结合调研工作、扶贫帮困、三联共建等工作,开展深入调研“察民情”,征求意见“听民声”,各展所长“办民事”,帮贫济困“解民忧”,宣传引导“聚民心”活动,及时了解、反馈群众的心声和愿望,撰写一批质量较高、有见解的调研文章和调研情况,每位党员干部至少为贫困群众办1件实事,群策群力为群众致富献计策、想办法、解难题。制定活动方案、通知、总结、联建工作登记表、活动手册。
(四)志愿服务
15、成立本单位志愿服务队,到香溪社区登记注册领岗,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到南环路枣园巷参加义务大清扫活动,有志愿活动文字记载、活动照片。积极与香溪社区联系,参与社区组织的其他志愿服务活动。
16、成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五)市民文明素质提升
17、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制定教育培训活动方案、评选通知,有培训记录、评选通报。
18、教育干部职工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无大声喧哗、无乱扔垃圾、无随地吐痰、无吸烟等不良行为。
19、开展文明交通教育活动,干部职工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等现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礼让、遵守秩序。制定宣传教育活动通知,行动计划、培训记录。
20、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培养文明出行良好素质。
21、组织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文明礼仪”学习实践活动教育实践活动,制定活动安排,行动方案、活动通知。
22、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23、组织开展慈善捐助、无偿献血、义务植树、关爱弱势群体等公益活动。有活动安排、活动记载。
(六)勤政廉政
24、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公开目录,定期公开发布。
25、干部职工勤政为民、廉洁自律,工作务实高效。
26、群众对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行政效能和反腐倡廉工作满意率测评达到90%以上。
(七)环境建设及机关管理
27、制定和落实机关环境建设制度;单位管理规范,整洁干净,环境优美,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8、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无社会治安案件、刑事案件、重大交通事故、群体性上方、安全生产事故等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事件发生;无虐待和不赡养老人、家庭暴力、不抚养未成年人等侵犯老人妇女儿童及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室副主任屈善社任组长、室副主任萧诚、陈文斌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董燕同志任创文办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宣传教育。结合我室工作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文主题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政研网和专栏等载体,全面宣传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先进典型,激发全体干部群众的创建热情,确保创文工作知晓率和支持率达到100%。
(三)夯实工作责任。各科室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协调,搞好协作,对属于承担的工作要不等、不靠、不推卸,积极主动地完成任务,对参与协作的工作要密切配合,服从安排,抓好落实。各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掌握创建情况,对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创建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四)加强督查考核。目前,创文工作已纳入本室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市创文办将按日常督查、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本室评先进位。因此,室创文办要加强日常督查检查,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科室和责任人的个人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据此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如因拖欠、推诿工作或工作不力,影响创文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实施责任追究。
附:2015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中共安康市委政策研究室